
山西割舌案真相凸现 虐待上访者凶手是谁
创建人:celiachen
最后修改于 2001-03-18 15:20:15
发信人: liberalism (kevin), 信区: SIS
标 题: 山西割舌案真相凸现 虐待上访者凶手是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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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割舌案真相凸现 虐待上访者凶手是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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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年3月2日13:52 南方周末
□本报记者余刘文陈海
图一:自从舌头被割伤以后,李绿松精神几近崩溃,父亲十分焦虑。本报记者:方迎
忠摄
2001年2月5日,北京大学司法鉴定室就山西“割舌事件”,出具了一份司法鉴
定书。
该鉴定书指出:舌体右前端可见一35×4mm2的光滑断面,原有乳头和黏膜结构
缺失;上下边缘整齐,可见两条平行的创面自然愈合后形成的线性疤痕,长35mm。
该鉴定书的鉴定结论为———
被鉴定人李绿松舌部创伤的成因为锐器切割所致,其受伤程度为轻伤。被鉴定人李绿
松目前精神状态处于反应性精神障碍———抑郁状态。
这个结论意味着,上访青年李绿松的舌头真的被人割了一刀。
这个结论让主持鉴定的北京大学法学院孙东东副教授感到震惊,他对本报记者说:
“我愿意到太原的法庭上作证。”
非人虐待无疑,是否割舌待考
去年3月,一条消息震惊全国———
山西岚县青年李绿松为改建村小学多次上访未果,写出反腐标语,舌头竟然被人切割
。
消息称,李绿松的舌头是在岚县警方的看守所里“少了一截”的。同时,警方对李绿
松实施了较为严重的刑讯逼供行为。
该消息迅速被全国十多家媒体报道,包括《山西青年报》、南京《周末》、《羊城晚
报》、《法制日报》、《齐鲁晚报》、网易网站等。
随后又有《人民公安报》等媒体称李绿松的舌头没有断,而他身上的伤是戴上械具后
不断挣扎时造成的。
到4月间,事件变得扑朔迷离。
有鉴于此,本报派出记者前往山西进行了深入的调查。2000年5月12日,本报
头版刊出《山西“割舌事件”真相调查》一文,对该事件的前后经过和现状进行了详尽的
披露。
本报记者了解到,李绿松是岚县裴家村人,因村里原小学已成危楼,乡亲们集资修建
新小学,但是新小学迟迟未见完工,20岁的李绿松开始逐级上访,成为当地有名的上访
者。1999年12月11日早晨,人们发现岚县县委、县政府、县政协和县教育局大门
的4块牌匾不见了,同时旁边墙上留下了“清除腐败,清除贪官污吏”等反腐标语。岚县
公安局在接到报案后立即展开侦查,李绿松成为重点嫌疑人。当天中午,岚县公安局副局
长杨旺元等人将李抓获。
据李绿松称,他只承认写了反腐标语而没有拿走牌匾,公安人员遂对其进行了刑讯逼
供,并在此过程中割掉了他的舌头。
本报记者证实了李绿松被岚县公安人员非法超期羁押,捆绑在一块门板上长达12日
之久;并亲眼见到了李绿松身上的累累伤痕:
“李绿松身上其他的伤痕可以用‘触目惊心’四个字概括:鼻尖部有S形伤痕;双脚
踝、脚后跟、手腕处均有大面积的疤痕和厚厚的血痂层;臀部、后腰有多处伤痕。”
但是对于李绿松的舌头是否被割,记者没有能够作出判断———
记者观察到,李绿松的舌头舌尖的形状不明显,舌头略微发肿,舌表粗糙,色泽较常
人暗,有溃疡点,舌尖部位(圆秃)上下有两道平行的白线。令人遗憾的是,因为李绿松
没有尽可能地张开嘴,记者无法看到他完整的舌形。因此,记者无法判断李绿松的舌头是
否断了。
记者如实进行了报道。
该报道的编者按中说,“我们呼吁有关部门本着对事实和法律负责任的态度,对这起
备受公众关注的事件作出公开调查,我们呼吁那些知情的医生和警员本着职业良心站出来
公开作证。”
并强调,“细节上的争论并不能掩盖整个事件的性质。这位上访青年的舌头乃至整个
身心在刑讯期间受到重创已是不争的事实,这是对宪法和法律赋予公民的权利的野蛮践踏
。”
“割舌事件”,一年之后终见分晓
近一年时间过去了,没有知情的医生和警员站出来作证。
但是当地有关部门对此事件组织了调查。
2000年5月15日,《山西晚报》以《李绿松舌案做出医学鉴定,瘢痕形成有待
于继续调查》为题报道了山西医科大学第一医院对李绿松舌头伤情的医学鉴定:
受山西省人民检察院委托,请山西医科大学第一医院、第二医院、山西省人民医院口
腔科专家对李绿松舌部伤情进行了鉴定,意见如下:口腔检查:患者张口不困难,在舌部
右侧双尖牙区到左侧切牙区舌缘可见线状瘢痕,长度约3·5—4·0cm,触诊瘢痕稍
硬,舌腹及舌背组织有轻度错位愈合,无明显舌体缺损。舌运动检查:伸舌、抬舌运动正
常,不偏斜。因历时四月有余,从目前检查,对致伤原因,不易确定。根据目前检查,不
会有舌功能障碍。
李绿松父子对该鉴定不服,认为该鉴定除在措辞上有偏袒对方之嫌外,也没有对舌头
致伤原因作出结论,不足以证明什么。
2000年6月1日,率先报道此案的《山西青年报》在头版以“本报编辑部”的名
义发表了《坚持新闻真实性原则———由本报失实刊登李绿松断舌报道引发的教训》一文
,称“这是本报近年来刊登的一篇严重的失实报道”。
这一天是六一儿童节。李绿松被抓走后,他为之不断上访的新校舍以出人意料的速度
盖起来了,就在村子对面的黄土高坡上。节日里的孩子在新校舍里尽情地欢笑,他们并不
知道,他们的笑声刺激了对面一间屋子里的一位老人——李绿松的母亲,她在嘤嘤地哭泣
。据李绿松的弟弟李艳松说,他隐隐听见母亲在说:“那新学校是我儿用命换来的啊。”
为了给李绿松治病,2000年4月30日,爷爷背着家人把土房给卖了,卖价18
000元。据父亲李存德介绍,李绿松每天光吃药就要花掉40多元钱,李存德还有两个
孩子和一个妹妹读书要花钱,一家人吃饭要花钱,而他作为一家的主要劳动力一年来的主
要劳动就是照顾李绿松以及为他申诉和上访。到了5月26日,李存德作主卖掉了全家最
后的那套砖房,11500元。
至此,这一家人已无家可归。
因为急需钱,今年初李存德以对方支付近9万元的价格和岚县公安局达成和解协议,
不再通过法律途径索取赔偿。
李绿松也曾是家里的主要劳动力。记者分别于2000年5月5日、2001年1月
29日、2月9日三次见到他,他不是蜷缩在床上就是瘫软在轮椅里,面部浮肿,手脚无
力,耷拉着头,毫无生气。额上、下巴、脚腕、背部还能看见明显伤痕。
记者先后三次见到李绿松,始终没有能够听见李绿松说话。李绿松的弟弟说,一年来
哥哥从不说话。
孙东东副教授说,按李绿松现在的生理机能,他应该能够站立起来,但是这孩子的心
理完全垮了。受了刺激,冤屈,抑郁,自暴自弃,这就是他站不起来的原因。
李存德每天都会俯在儿子的床前开导他,鼓励他站起来,鼓励他开口说话。
他希望儿子最终能够在一场官司中开口作证。
这场官司就是原定于2001年2月13日开庭的岚县公安局副局长杨旺元状告12
家媒体案。李绿松在书面自述中指认杨旺元对其刑讯逼供,对割舌一事负有直接责任。媒
体据此予以报道。2000年9月26日,杨旺元将包括本报在内的12家媒体告上法庭
。他在诉状中称,1999年12月11日,他带领该局警员将暴力袭警、妨碍公务的李
绿松制服,带回局里,交给分管领导和具体办案人员,此后他就再也没有接触过李绿松。
官司开庭在即,李绿松的舌头是否被割再成悬念。本报委托北京大学司法鉴定室于2
001年1月29日在太原对李绿松的伤情进行了鉴定,该鉴定室于2月5日作出的鉴定
书第一次对李绿松舌头致伤的原因作出结论为:为锐器切割所致。
2001年2月11日晚,记者从岚县回到太原,即接到本报法律顾问电话告知,太
原中级人民法院决定,这起名誉权案再次延期开庭。
自制刑具,令人发指的酷刑
“割舌事件”暴露了岚县某些公安人员令人发指的刑讯逼供行为。记者由此调查发现
,即使没有割舌这样的极端疯狂的事件发生,岚县部分公安人员的刑讯逼供、非法虐待罪
嫌人员的行为也是令人触目惊心的。
据兴县人民检察院指控:李绿松被捆绑12个日夜的那块门板,并不是普通的门板,
它是经部分公安人员改造的一种自制刑具。
李绿松自述如下:
到了公安局,好几个人一边审问一边打,用木棍、电棒、脚、手打我的头、背、脸和
全身,打昏过去几次,用水浇过来。晚上又打,一直绑得紧紧的……同时我还在骂这些人
,唾他们。他们把我第6次打昏过去……我醒来后,我嘴痛得无法忍受,不能说话,舌头
被割掉了半截,鼻子还割了一刀,鲜血直流。夜里又送到一个地方……他们把我绑在门板
上的轮胎上,戴着手铐和脚镣,大小便也不让我拉。
检察院在调查岚县公安局刑讯逼供案时,调查了与李绿松同监号的其他人,调查笔录
展示了李绿松被捆在这种特制刑具上经受的非人折磨:
刘亮珍:在10号(监房)的五六天里,他一直被捆在床板上。
兰林海:从10号监房转至2号监房时,我们还向看守所副所长反映过李不吃不喝,
口中溃烂,臭气熏人,在床板上被捆着,屎尿拉下也臭,脸色煞白,像是病重。
张保元:我去2号监房时,见李手上戴铐,双手浮肿,脚戴镣铐,双脚也浮肿,袜子
脱不下来,扯烂才脱下来。在床板上捆着,不吃不喝靠人灌。嘴唇是烂的,屁股和背上有
伤疤也烂了,发出臭味。
记者进一步调查得知,这种自制刑具自1998年就存在,除李绿松外,还有多名无
辜或者有罪之人遭受过这种非法的罪恶的酷刑。
岚县王狮乡史家庄村青年农民王候元,1998年7月17日,因涉嫌妨碍公务被抓
进看守所“接受教育”,身上留下了深刻的痕迹:左右臂肩部骨折,至今无法举起手臂;
左右腿膝盖部骨头爆裂,叉生,鼓起一对拇指般大的肉球。王候元告诉记者:“我手上戴
着手铐,脚上戴着脚镣,身子五花大绑捆在一片门板上,门板上枕头的地方垫着小半截汽
车轮胎,放屁股的地方垫着大半圈轮胎,都用钉子固定在门板上,门板两边钻了不少孔,
穿绳子用的。绑在门板上然后就随他们摆了,放倒在地上让我睡,竖起来就让我尿,那四
天半还好吃得少,没大便过。”33岁的王候元头发掉得厉害,看起来像个中年人,孤身
一人寄住在亲戚家的旧房子里。
“割舌事件”曝光后,山西省人民检察院吕梁分院立案调查,查明:1999年12
月12日,岚县公安局以妨碍公务罪决定对李绿松刑事拘留(此前的12月11日中午,
岚县公安局副局长杨旺元等人即把李绿松抓到了公安局),并于12月12日晚将李绿松
羁押于岚县看守所。“由于李绿松不服管教”,看守所指导员杨四成等人向岚县公安局副
局长吴容光请示,并经吴同意后,杨四成等人将李绿松捆绑在岚县公安局看守所自制的刑
具——“门板”上,长达12日之久。
2000年6月23日,杨四成、吴容光被逮捕。
2001年2月5日,兴县人民检察院以被告人吴容光犯滥用职权罪、被告人杨四成
犯虐待被监管人员罪向兴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兴县人民法院当日对此案进行了开庭审理
。
事实上,按照李绿松的自述,“割舌事件”发生在他被杨旺元等人抓进公安局之后被
抛进看守所之前的12月11日中午至12月12日晚这一天一夜。被告人杨四成在法庭
为自己辩护时说,李绿松被带进看守所前身上已经出现了很多伤痕。
凶手是谁?
李绿松的自述记录中留下了9个警员的名字,其中不包括吴容光、杨四成。
到目前为止,记者还没获悉有关部门就上述9个警员在这1天1夜之间对李绿松有无
刑讯逼供问题进行调查的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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