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求助】提前退租,托管公司要求两个月违约金
1.合同约定违约金是两个月的租金,如果你提前解约构成约定的违约条件,大概率不会得到法院支持。毕竟民法也认可在不违反公序良俗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合同约定优先于交易习惯。这个“北京一般一个月”,只是交易习惯,只能说如果你们在合同没有约定的前提下,你可以主张按照“北京一般一个月”的交易习惯支付违约金,而不是任由对方狮子大开口。否则《民法典》关于合同自由的全部条款就都没有意义了。
2.楼上有位同学说的很对,没有看到你说押金的事情。如果是个黑中介,大概率也会在押金上做文章,还是要注意一点中介在这个地方给你埋坑,这一点要小心。
3.租房合同里一般还会约定提前解约需要提前多长时间通知对方,这也是解除合同过程中可能会踩的坑,比如说合同约定要提前一个月提出,那打起官司来,对方甚至可以主张让你继续支付通知之日起一个月的租金,损失会进一步扩大。
4.中介的嘴,骗人的鬼。对你现在battle的中介如此,对其他中介也如此。中介说别的中介是黑中介,只能说提醒你自己多加小心,在诉讼环节“道德评价”几乎起不到任何作用。
最后的最后,站在任何一个角度(师姐、房东、租客、法律职业边缘人员、拟将中介作为失业后保底职业的预备役(joke笑哭)),都不建议你在这件事上走入诉讼。耗时弥久且回报微弱(也就7400,甚至不够你出去旅游一趟,或者松松垮垮过个年),还会叠加对精力和心情的双重debuff。如果你不是就是好奇开庭体验,愿意花时间和金钱买一回特殊的人生体验,可以直接把这个选项叉掉了。
人生宝贵,春天的桃花夏天的海,秋天的落叶张家口的雪,清晨的咖啡午夜的串,都很美好,没必要在法庭上和去法庭的路上蹉跎。
祝好。
KongXR (夜风42) 在 ta 的帖子中提到:
您好,我们和租房公司产生纠纷,目前协商不一致需要走诉讼程序,有一些细节想请教:
事情经过是:这个房子已经住了一年半,我们中途想要退租。但是在算违约金的时候,按照之前和对方签署的合同,是交两个月违约金。后来我们偶然从别的房屋中介那里听说,(1)北京市行业内一般都是一个月违约金,(2)而且这个一个月是北京市政府规定的,(3)我们碰到的这家房屋托管公司是附近有名的黑中介。
我们这些天一直在和对方沟通,原定今天上午退租,并且就违约金一事进行协商。上午见面后,双方一开始达成的一致是:(1)公司拒绝违约金改成1个月(7200),而我们坚持2个月(14400)不合理,此事走法庭解决(2)今天正常退租,并就水电费和剩余的租金(1680元)的数额取得一致后。随后,对方拿出一份退租同意书让我签字,说签完字就把1680和多的水电费给我们。我发现,这份同意书上有“本协议签署并交付相关费用后,双方就原合同再无争议……合同履行期间所产生的费用,双方按照原合同的约定各自承担。”这明显是对后续的起诉不利的,所以我拒绝签署。对方说,不签这个就不能退1680和剩余的水电费。随后我打110来协调,但是派出所片区警察明显是和这个公司的人认识的,派出所说这事不归我管你走法律程序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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