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大未名BBS PetsEden 版治版方针
【 以下文字转载自 PetsEden 讨论区 】
【 原文由 Zest 所发表 】
第一章 办版宗旨
第一条 本版倡导关爱、理性、友善、温馨、理解五大美德;
本版反对歧视、偏激、诽谤、粗俗、侮辱五大恶习。
第二条 本版为网友提供讨论如下内容的空间:
1.发表宠物的故事、趣闻等;
2.交流宠物的选购、喂养、护理、医疗等;
3.上传宠物的图片、声音、影像、资料等;
4.思考人与宠物之间关系;怀念、回忆宠物等情感问题;
5.号召组织救助活动、热情帮助他人等公益活动;
6.其他与宠物有关的内容
第三条 本版不为网友提供讨论如下内容的空间:
1.询问人类医疗知识 此类信息请到Medicine 版;
2.讲述人类感情故事 此类信息请到Love版;
3.讲述人类生活故事 此类信息请到FamilyLife版;
4.其他与宠物无关的内容。
第四条 本版所指的宠物一般不包括野生动物。本版主要探讨宠物常识、护理、医疗等
方面的经验和感受;主要探讨人类如何理性的对待宠物和饲养宠物中的故事和
感受。本版不提倡讨论涉及野生动物保护、野生动物法规的内容。
第二章 版面管理
第五条 发文原则
1.发布宠物交易文章请遵守:
1)标题格式:[有/无偿][交易类别][宠物种类][特点][数量];
2)内容真实具体;
3)原则上不赞成有偿转让宠物;
4)反对高价、倒卖、盗卖宠物。
2.发布揭露文章请遵守:
1)详细说明事情时间、经过、当事人;
2)严禁造谣、诽谤;
3)严禁人身攻击、言语粗俗、使用不雅文字。
3.上传带有附件的文章请遵守:
1)严禁上传带有计算机病毒或黑客程序的附件;
2)严禁上传带有反动、迷信、淫秽、猥琐内容的附件;
3)严禁上传带有违反站规以及人身攻击、挑起争端内容的附件。
4)严禁上传与本版内容无关的附件。
4.严禁发表的文章:
1)内容空洞、无意义的文章;
2)公开网友个人隐私或进行人身攻击的文章;
3)贩卖国家法律保护动物的文章;
4)内容反动、迷信、淫秽、猥亵、粗俗的文章;
5)违反治版方针、站规以及其他法律法规的文章。
5.严禁3日内重复发文。
第六条 删文原则
1.属于不提供讨论空间的内容、违反发文原则的文章立即删除。
2.版面已被标注文章的删除:
标注g的文章保留3~30日;
标注m的文章已收录者保留1年;未收录者永久保留;
标注b的文章保留30日后重新标注或删除。
3.版面无标注的文章保留3~30日。
4.版主可视情况根据网友要求对其发起的讨论同主题删除。
5.版主可视情况删除有关版务的讨论。
第七条 收录原则
1.版主应及时标注版面的文章,并及时收录至精华区,以便于网友浏览。
2.标注原则:
1)宠物转让、赠与、交换、求医、祝福、寻找等有时效性的文章标注g;
2)宠物常识、护理、医救、故事等可按精华区规则收录的标注m;
3)版务信息、为了明显引起网友注意的文章标注b;
4)其他没有公示、收录、保留价值的文章不标注。
3.文摘区规则:
鉴于标注g后的文章自动进入文摘区,故不再另行制定文摘区收录规则。
4.精华区规则:
1)标注g的文章不收录;标注b的文章不收录;
2)标注m的文章中具有系统性、重要性的文章全部收录;
3)标注m的文章中零散的、不成体系的文章不收录;
4)已收入至精华区的文章原则上不予删除。
第八条 封禁原则
1.本版以德制版,不提倡以封紧作为主要管理方法来引导版面。被封禁者可来
信说明情况、做出解释,版主可酌情提前解封。
2.本版对于严重违反发文原则、违反办版宗旨的文章作者予以封紧。版主根据
情节轻重,可以加上轻微、严重、恶意等前缀,酌情量刑。
3.封紧时间(版主可随时调整并在版面公示)
1)灌水 (警告、封1-3天);
2)干扰版面讨论秩序 ( 封1-5天);
3)言语粗俗 (警告、封1-7天);
4)人身攻击 ( 封1-14天);
5)开启无关话题 (警告、封1-3天);
6)发表不恰当文章 (警告、封1-14天)。
4.等效规则
1)发表内容为空、内容为无意义字符的文章视为灌水;
2)发表回复内容与原文主题毫无关系的文章视为灌水;
3)批阅、版面连续聊天>10篇者视为灌水;
4)批阅、版面连续聊天>20篇者视为干扰版面讨论秩序;
5)发表直接/间接的商业广告视为干扰版面讨论秩序;
6)发表攻击网友所养的宠物的文章视为言语粗俗;
发表歧视任何一种或一类动物的文章视为不恰当文章
7)公开网友个人隐私视为发表不恰当文章;
8)发表贩卖国家法律保护动物的文章视为发表不恰当文章;
9)虐待/虐杀/虐吃动物、杀/吃宠物倾向及言论视为发表不恰当文章;
10)发表反动、迷信、淫秽、猥亵、粗俗的文章视为发表不恰当文章。
11)发表带有违反发文原则的附件的文章视为发表不恰当文章;
第三章 权利与义务
第九条 版主的权利和义务
1.版主享有《北大未明BBS 版务管理办法》规定的版主权限;
2.版主履行《北大未明BBS 版务管理办法》规定的版主职责;
3.版主应按照治版方针进行及时有效的版面处理;
4.版主应按照版面情况向站务委员会提交诸如申请热点,修改版规等申请;
5.版主应确保版面讨论在版面宗旨所规定的范围内、所倡导的风气下进行;
6.版主应确保版面讨论不违反站规和其他相关法律;
7.版主有向站务委员会、仲裁委员会投诉、申诉、应诉、提请仲裁的权利;
8.版主有组织网友版聚及相关活动的权利。
9.除此之外,版主享有作为一个普通网友的权利,履行一个普通网友的义务。
第十条 网友的权利和义务
1.网友可以享有《北大未明BBS 帐号管理办法》规定的权限;
2.网友必须遵守《北大未明BBS 帐号管理办法》规定的要求;
3.网友在本版发文必须遵守《北大未名BBS 版权管理规定》规定的要求;
4.网友在本版发文必须遵守本版治版方针中相关规定;
5.网友有自由发表自己观点的权利;
6.网友有对治版方针提出建议的权利;
7.网友有向站务委员会、仲裁委员会举报、投诉、弹劾版主的权利。
第十一条 免责声明
1.本版不保证所有文章的内容的绝对真实性。
2.本版提醒网友谨慎地、自主地判断文章内容地真实性,避免由此产生纠纷。
3.本版不负责由虚假内容所引起的一切民事上的、刑事上的责任。
第四章 附则
第十二条 治版方针的制定、修订、提交由版主负责。制定、修订治版方针后须在版面公
示(不得少于10日),投票表决通过后,提交站务委员会审核。遇到站规调整,
治版方针与之相抵触的部分以站规为准。
第十七条 治版方针的审核、解释由站务委员会负责。
第十八条 本治版方针由现任版主vivaOOOO、Zest、OXO修订,版面公示,投票表决通过,
经站务委员会审核,于2004年1月10日起正式生效。
viva2000+Zest+OXO 2004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