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仲裁] nashishenme 代 jzljlj 对 lxgxy 提起仲
0. 好奇之下,我查阅了一下条目
“2.8.6 商家进行版面互动促销活动前,应向本版版务组备案(包括简要的活动形式、内容、活动主办人的个人信息、真实站外联系方式、商户基本资料),并获得组织许可。原则上,活动组织者使用的 ID 积分应不小于 2.0 。如因活动组织方单方面原因,导致奖励在约定时间内无法兑付的,在版务组通过相关联系方式与商户催促无果后(含版面公告、站内、站外联系方式),活动组织方资料将被移交本站站务委员会,做进一步处理。”
“组织”一词在该条目下出现四次,除第一次以外,其他三次均为动词用法,直指促销活动的组织(动词)
2. 为什么不需要被许可呢?先声明,这方面的活动我从未参与过也不感兴趣。但是我感觉由区务审核过商户的真实性是合理的啊,不然万一扯皮或者跑路,要怎么引入监管机制和反制措施呢?这是我一点不成熟的想法。
PS:关于版规3.3.9“商家发布未备案活动的,封禁 3 天。”
我有一点疑问,如果按照你所说,给版务发过去一些信息,未得到答复,你认为算是已备案吗?单方面的通知算作备案吗?
那要是随便发些虚假信息或者无效信息,声称已备案,跟现在的情形有什么差别吗?
望解惑
nashishenme (二萌迷妹mmm | 那是什么) 在 ta 的帖子中提到:
需要提醒当事人几点。
0,“组织”一词并无明确定义,未定义的词可以有不同理解。
1,与案件相关的聊天记录和站内信,在仲裁期间可向仲裁团直接转发,而无需经过相关当事人同意授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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