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biuJON 对 Reader 版务 Virtualize 提起仲裁
确实
Hayflick (又笨又傻的小菜鸡) 在 ta 的帖子中提到:
我觉得这种操作基本看版务是怎么看待zlib这一类的网站。既然他都已经是版务了,又不认可它,删了倒也不是不能理解。但就形式而言,现行版规确实不太完善。瞅了一眼,能引以为据的似乎只有第6条,但是第6条好像又不是那么有力地支持这种行为。程序上好像有点问题。我感觉对出台规定前的违规发言(姑且这么称吧),可能提醒-警告-删帖-封禁的流程更合情理一点?不过如果帖子是自删的那就是另外一回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