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受理] 受理 lorrins 诉 mycNoone 仲裁案
一、事件经过
PieBridge版版务JKvsKing于2025-07-06 17:55:33在某内部版面申请永封账户lorrins,并提供以下依据:
1. https://bbs.pku.edu.cn/v2/post-read.php?bid=167&threadid=18652993
2. https://bbs.pku.edu.cn/v2/post-read.php?bid=167&threadid=18665417
3. https://bbs.pku.edu.cn/v2/post-read.php?bid=167&threadid=18735470
4. https://bbs.pku.edu.cn/v2/post-read.php?bid=167&threadid=18745632
经查,依据鹊桥版规1.7,满足永封要求
但考虑到管理惯例,本人提出在出现新的违规发帖后,由版务先封个新的,再申请由区务改永封
2025-07-09 21:55:11版务封禁改用户,并再次提出永封申请
JKvsKing 封禁 lorrins 在 PieBridge 的发文权力 - 鹊桥(PieBridge)版 - 北大未名BBS
https://bbs.pku.edu.cn/v2/post-read.php?bid=167&threadid=18940269
本人在确认JKvsKing转寄的lorrins于6.28和7.6发布的违规贴后,按版规区规进行了永封操作
二、补充说明
1. 关于“[结案] lorrins 诉 JKvsKing 仲裁案结案”一贴的春秋笔法
"经调查,在版务 JKvsKing 进行涉案版面操作时,并未在 Admin7 版面提出永久封禁申请,其与区务在其他版面进行的永久封禁申请亦尚未获得区务批准。"
(1)永久封禁申请并非仅有Admin7 版面承担此项职能,事实上该版务已在某管理版面提前提出申请;
(2)鹊桥版规1.7并不仅承载永久封禁这一违规行为,lorrins用户反复发帖自删的行为已经触犯版规1.7;
2. 关于某实习仲裁的先验性立场倾向问题
此处略
3. 架构问题
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在BBS关系中,则体现为论坛用户及发帖基础决定版面站务管理模式。众所周知,当前的BBS流量已不如当年。而现今的仲裁模式及仲裁结果非但不能维护版面治理效果,更是变相为用户反复发帖自删的行为背书。私以为在仲裁变“独裁”的背景下,部分仲裁罔顾版规区规、长臂管辖,做出如此判定令人深感遗憾。
Arbitrator (北大未名BBS仲裁团) 在 ta 的帖子中提到:
仲裁团经初步讨论,决定受理以下仲裁案件:
仲裁人:lorrins
仲裁对象:mycNoone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