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大学女生与老外不正当交往算是有损国格吗?
我说的民法是隐私权,是指学校的所谓“公告程序”。
motaguoke (孤帆远) 在 ta 的帖子中提到:
有没有一种可能,学校授予学生学位的法律关系是行政法而非民法范畴的……另外我咋从高等教育法里找到了反而不利于这位女生的条款呢
临兵斗者皆阵列在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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