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大学女生与老外不正当交往算是有损国格吗?
还有说那个乌纳已道歉的,我看了半天,也没看出那是道歉...
倒是说他自己没错,仿佛别人反而欠他一个道歉似的...
这货就该一个死刑,那些说他已道歉的也该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TallestDwarf (TallestDwarf) 在 ta 的帖子中提到:
新闻学魅力时刻又来了,原文“与外国人不正当交往,有损国格、校誉的”,到了新闻人嘴里就把“校誉”给吃了?
有时候真希望有文字狱,把这种记者施以拔舌之刑。
“网络无限宽广。”
“我猜想,下次人类面临技术奇点时,应该就会离开这个星球,四散前往遥远宇宙吧。”
“你又要走了吗?”“没错。”
“巴特,下次见面时,或许我们会认不出彼此。”
“那么为了以防万一,我们要不要订个暗号呢?”“代码1A84。”
“可别忘了,我们曾经...存在于这个时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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