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求助:入职第二年公司强迫离职
谢谢~
YNYN (宁) 在 ta 的帖子中提到:
当事人您好:
迟复为歉。感谢您对北京大学法律援助协会的信任!以下分析与推断均仅基于您的单方陈述,若有错误之处,敬请谅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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