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因为要不要减胎的问题,婚姻要走到了尽头
《产前诊断技术管理办法》里规定,畸形儿引产,也必须夫妻双方共同签署知情同意书……
epigene (epigene) 在 ta 的帖子中提到:
没办法。一旦怀孕生子,就会发现在任何人眼里孕产妇都不是人,只是一只可以随时被处死的小鼠。所以,孕产妇没有自己给自己签字的权利,在医院眼里,我随时可能会死。他们要应付的是死者的家属,而不是我本人,所以,孕产妇的签字无效,只有家属的签字有效。
甚至在我临产住院期间,我妈妈说:如果不是因为我肚子里有孩子,她想现在就踢死我。当然,我也很生气,我根本就没邀请我妈来我家,更没邀请她来医院,是她自己主动以娘家妈的身份来医院,颐指气使,还口口声声说要弄死我。
至少,我丈夫和我婆婆为了我肚子里的孩子,还不想让我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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