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山西大同
我没争论过既遂未遂。建议你先搞清楚什么是证据,什么是口供。如果你连已经披露的案件情况都不了解,或者连阅读其他网友帖子的时间都没有,那我只好建议你先读后说。
另外,从辩论技巧上说,你把话题转移到“既遂未遂”不仅没能成功,也完全无法掩盖你“只拿口供来判案”这种选择性失明的说辞。这种招数用在微博上兴许管用,但对这里的读者不行。
diou (米汤) 在 ta 的帖子中提到:
你和另一位网友的争论我也看过了,你先和他说清楚已遂未遂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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