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吸毒记录封存没有人讨论吗?
这个事儿不就是典型的选择性表述然后引起对立吗?
她说的没错,作奸犯科的人也有隐私,只要能悔改,不是罪大恶极的都可以考虑给他第二次机会。所以除了那些罪大恶极的,其他也多半都可以封存。只不过是没见说“违法讨薪”的要封存,没见“寻衅滋事”的要封存,但是说吸毒要封存,那当然就吵起来了。
就像前阵子抓着强制交社保的事情吵架,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也写进法律了,劳动者有那么多合法权益,只不过选择性强制执行社保这一项,却不见说别的,所以也得吵起来。
weimingboy (weimingsky) 在 ta 的帖子中提到:
2026年1月1日起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一百三十六条:违反治安管理的记录(含吸毒)应当予以封存,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或者公开,但有关国家机关为办案需要或者有关单位根据国家规定进行查询的除外。依法进行查询的单位,应当对被封存的违法记录的情况予以保密。
北京大学法学院研究员 人权法与人道法研究中心主任 赵宏:吸毒行为是违法,不是犯罪。犯罪,比如说贩毒,或是说制造毒品,这些是犯罪行为,刑法对于这类行为它的打击力度是很大的,但吸食毒品行为,它本来就是一个治安违法行为。法律上来说,如果吸食毒品,治安管理处罚法对他的处罚就是最高15天的拘留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