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山西大同
案发时,席某某向被害人提出发生性关系,遭到拒绝后不顾被害人反抗,将其衣服脱掉,强行与其发生性关系;其间,被害人一只手被席某某抓住,用另一只手推挡席某某,反抗过程中将榻榻米上的窗帘拉下。事后,被害人即跑至卫生间冲洗,情绪激动急欲回家,席某某控制被害人的手机并将被害人反锁于屋内后自行下楼取车。席某某返回后,被害人用点燃的卫生纸烧榻榻米边的柜脚,用打火机点燃客厅窗帘,席某某取水灭火时,被害人趁机跑出房间从步梯下至13层呼救,席某某追至13层抓住被害人的手臂将其拖入电梯,电梯到14层后,被害人坐在电梯内用脚蹬电梯轿厢予以反抗,被席某某强行拖出电梯拽回室内。之后席某某应被害人再次要求,开车送其回家,途中被害人母亲给被害人打电话时,席某某才将手机交还,被害人拿到手机即向其母哭诉遭席某某强暴,并于当晚打110电话报警。
资料来源:审判长答记者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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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经历了如此激烈的冲突后,把“强暴”听成“强抱”?
niuxg (dangdangdang) 在 ta 的帖子中提到:
男方说他听的是“强抱”,网上有个律师说的好,刑事案件的准则是重证据,轻口供,可是这个案件里,没有直接证据的情况下把男的直接定强奸。那回头有人喝醉了吹牛,说他干了啥,要是被录下来,是不是可以当证据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