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公众应该知道真相吗?选择权应该交给公众吗?
萧峰的身世在他上任丐帮关键岗位前就应该告知公众,而不是拖到不能公布的地步为止。只不过他的身世被隐匿为的是玄慈这些人的名声,及偷袭契丹带来的地缘冲突风险。
玄慈违背寺规二十年了,自杀不是因为违规、误杀乔峰家人或者害叶二娘一生,而是因为违规被公众知晓了。一个人人都有原罪,不查都是焦裕禄的虚伪江湖就是这样缔造出来的。
yangeva (Eva) 在 ta 的帖子中提到:
如果大部分人都是第二种人,哪里来的法制结构?不过是以法为名的人治江湖而已,比如,公众应该知道萧峰身世的真相吗?丐帮帮主的选择权应该交给公众吗?那些几乎没有逻辑推理能力的公众承受得起真相被慕容博、马夫人和全冠清这样的Psychopath操控的后果吗?
一个社会得有足够多的法治精英及追随者能够镇得住玩弄权术的人,才能搭建起法治框架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