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吸毒记录封存没有人讨论吗?
对啊,我没理解错。我的点就是拿“吸毒”比“醉驾”是错误的类比。
你说的第二点是靠社会、文化、和道德对吸毒行为进行约束,并且鼓励洁身自好,这无疑是正确的——但是它和法律保护隐私权不矛盾。
Lebesgue (Pd(PPh3)4) 在 ta 的帖子中提到:
我比较的是“醉驾入刑”,不是“饮酒入刑”。“吸毒”对比的是“醉驾”,而不是“饮酒”。
事实上,多数亚洲国家和地区都把“吸毒”作为刑事犯罪来对待,包括我们国家的台湾省、香港和澳门特别行政区。中国大陆把吸毒作为行政违法显然是处罚过低,而且这次竟然提出“吸毒记录封存”,显然更不可能获得广大群众的接受。尤其是我们国家还是一个因为鸦片泛滥而百年来惨遭屈辱的国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