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谈谈吸毒封存事件
谈事实咱们就说事实。
第一条:和毒品相关的很多行为,如如持有毒品、贩毒、容留吸毒、提供毒品、引诱他人吸毒、制造毒品等 都是入刑的。吸毒这个行为本身危害的是吸毒人个体的精神和身体状态,个体对社会的其他危害会有相应的法律进行约束和惩戒。
第三条:之所以不是毒驾一律危险驾驶是因为毒品的分类非常广泛,生理学效应差别也极大。酒精本身只是一种神经兴奋物质,有大量的实验数据来佐证量刑,不同人摄入后的生理反应也基本一致。但是毒品是一个庞大的分子库。说“毒驾不入刑”是一种不考虑背景的春秋笔法。原本的逻辑是吸毒驾驶不是入刑的充分条件,你把它偷换成吸毒驾驶不受到刑法约束。
你举的酒驾例子只说明酒精对人和交通安全的危害大,所以酒驾应入刑。相应的,吸食大部分毒品并驾驶,危害交通安全的,当然会被危害公共安全罪约束——但仍然不意味着所有在【毒品】概念下的分子都是列入危害公共安全/危险驾驶的充分条件。
stein (Steins) 在 ta 的帖子中提到:
最近档案封存的时间在站内和互联网的风波都不小,我先补充两个冷知识,我知道贵校的同学们大部分都是遵纪守法之辈,所以先科普一下知识:
冷/热知识1:吸毒和女票一样只能出发行政处罚;
冷/热知识2:如果是误吸毒不会触发规则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