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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吸毒记录封存没有人讨论吗?

lwyfadedhometown 2025-12-04 20:32:07
#27805

“吸毒者也是受害者”这个说法也只能说部分成立,被强迫吸毒、误吸的人是受害者,因为好奇主动吸毒甚至复吸的人也算受害者吗,禁毒力度还不够大吗?我很疑惑法律为什么不能拆解问题解决问题多元化呢,分成因、程度、结果论,不要这样一刀切

以及,治安管理处罚法里面除了买卖爆炸性物质(如果烟花爆竹算的话)、饲养动物、噪声这几条是普通人会不小心犯的,其余的是遵纪守法的人会做的吗?即使把情绪上头导致的偶发性殴打行为排除,那吸毒这种容易多次犯的也能排除吗?

放个新旧对照版 https://mp.weixin.qq.com/s/fm_GA-aQWW9cU--nif_5jQ 

放个帖子 https://weibo.com/5971014716/5238715362578117 说23年的修订的“封存”一则还只是针对未成年人 为什么25年就去掉了呢

ps 这次争吵让我看到了不少法律学者甚至学生的傲慢

weimingboy (weimingsky) 在 ta 的帖子中提到:

2026年1月1日起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一百三十六条:违反治安管理的记录(含吸毒)应当予以封存,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或者公开,但有关国家机关为办案需要或者有关单位根据国家规定进行查询的除外。依法进行查询的单位,应当对被封存的违法记录的情况予以保密。

北京大学法学院研究员 人权法与人道法研究中心主任 赵宏:吸毒行为是违法,不是犯罪。犯罪,比如说贩毒,或是说制造毒品,这些是犯罪行为,刑法对于这类行为它的打击力度是很大的,但吸食毒品行为,它本来就是一个治安违法行为。法律上来说,如果吸食毒品,治安管理处罚法对他的处罚就是最高15天的拘留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