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顿号与“和”的并列优先级
感觉是病句
不过硬要理解的话,如果想说a承担1,b承担23,那12之间用逗号更好,但没有用顿号,所以更可能是a承担12,b承担3,两个和对应
cynicZoe (赏心) 在 ta 的帖子中提到:
比如 A和B分别承担1、2和3 这句话,不看具体内容的话,是2和3打包组团(A承担1、B承担2和3),还是说前面的“和”与后面的“和”对应(A承担1、2,B承担3)呢?查了一下好像也只有标点内部(分号,逗号和顿号)明确区分了优先级,标点符号和并列词混用的情况没怎么查到满意的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