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顿号与“和”的并列优先级
A, B, and C~
A,B,与C~或者:A,B,以及C~或者:A,B,和C~
用白了之后就成了A、B和C~
现代汉语本来就是英语亲儿子~基于底层英语表述的上层中文套用~这么钻牛角尖的找区别就酸了~
cynicZoe (赏心) 在 ta 的帖子中提到:
比如 A和B分别承担1、2和3 这句话,不看具体内容的话,是2和3打包组团(A承担1、B承担2和3),还是说前面的“和”与后面的“和”对应(A承担1、2,B承担3)呢?查了一下好像也只有标点内部(分号,逗号和顿号)明确区分了优先级,标点符号和并列词混用的情况没怎么查到满意的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