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原生家庭的吐槽
不在一起住以后,眼不见为净。
Anonymous (我是匿名天使) 在 ta 的帖子中提到:
默克尔马克龙还有冰岛拉拉总理,以及无数丁克家庭,对你的言论不屑一顾,大概也就印度随便乱生的低种姓贱民,或者董志明这样的人,才会有你认为值得参考的什么”父母子女”观吧。
人首先是独立的自己,然后才是有条件的身份关系,一旦条件不满足,随时有权离开,所有不能离开的关系都是奴役关系。
父母抚养子女必须到18岁or具备自立能力为止,否则不允许离开,或者干脆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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