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关于男女对立和结婚
我和你们俩对这问题在阶级分析上的看法不同。
具备对社会稳定造成更大威胁的能力,可能造成的社会危害大,就会分享到更多的社会资源,作为遵纪守法维护社会秩序的回报。
这是符合阶级分析的。哪怕是无产阶级和资产阶级的对立,双方也不可能脱离对方而组织社会化大生产,还是要合作的,怎么分配还是要靠威胁能力而非合作意愿。
如果从能力上就不能造成更多社会危害,或者说从本性上就老实忠厚温顺,那就不会获得更多的社会资源。
知心大姐姐判案是违背这一原则的,这也是能激起这么大舆论反噬的根源所在,未来会被改掉的。
只能说,女性过于感性,就会在行使权力中出错。出错,自然会有一部分人占便宜,另一部分人吃亏。
不同人眼里的公平是不一样的。比如,两个人有强有弱,强弱差别是,强的8,弱的2,如果去分10的社会资源,强的拿8,弱的拿2,有些人眼里这就是公平,另一些人眼里这种二八法则简直是社会不公的典范。争来争去,最终结果是强的拿7,弱的拿3,这时候弱的一方还嚷嚷自己吃亏了不公平,我是不知道ta是咋想的,分明是占了大便宜。
BlancRedCesc (Le Professeur) 在 ta 的帖子中提到:
haoba老师你又把两件事搞混了。
你说的判例本质根本就不是所谓的“女性对女性友好”,纯粹只是一种对上述阶级问题的转化——怎么判能引起更小的社会不稳定因素就怎么来。国内的舆论压司法历来就是如此。
无知少女好晋升的前提也是因为ta们先交了投名状成了系统的走狗,不是因为ta们无知少女的身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