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不签落户协议就不给办入职
北京法院关于户口违约金的司法判决口径,已经改了好几年了,不再把企业的北京户口指标作为社会公共资源,而作为企业资源看待。
目前支持劳动服务期和户口违约金条款,认为这是双方诚实信用原则下的协商一致,有效;而非过去更早的时候,认定成企业利用不平等社会地位强迫签署的显失公平无效条款。
你这个是普遍情况了,法院支持资方,劳工方权益别想了。
Slightly (sss) 在 ta 的帖子中提到:
坐标未来科学城某央企,今天办理入职的时候相关负责人说必须要签落户协议才给办入职,合同是五年服务期+违约金50w,但是当时面试的时候HR并未提到落户协议和入职的绑定关系,目前在犹豫是否签这个卖身契,希望大家能给些建议,以及不知其他央企是否有这种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