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案] BVLGARIDOLCI 诉 JKvsKing 仲裁案结案(转载)
原文由 Arbitrator 发表在 Arbitration 版 >>>
仲裁人: BVLGARIDOLCI
仲裁对象: JKvsKing,PieBridge 版版务
网友 BVLGARIDOLCI 因对 PieBridge 版版务 JKvsKing 对其作出的封禁处罚不满,于2025年03月19日向仲裁团提起仲裁,要求解除封禁。仲裁团经审议,于2025年03月21日受理本案,由实习仲裁 huayuankou 单独审理此案。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网友 BVLGARIDOLCI 诉称,其在 PieBridge 版第一次发布的帖子被版务删除,并收到版务站内消息提醒“账号新,建议满 1 个月后再发帖”。帐号注册天数和发帖数量满足要求后,仲裁人再次在 PieBridge 版发帖征友,遭到版务 JKvsKing 删帖封禁处理。仲裁人诉称,在 PieBridge 版发布的帖子为自征帖,认为被仲裁人以代征帖的标准进行的版务操作不合理。仲裁人认为被仲裁人引用的“删帖规则2.10”属莫须有的版规,违反相关规则。仲裁人因此提出仲裁,要求撤销封禁处罚等。
PieBridge 版版务 JKvsKing 辩称,其援引的“删帖规则2.10”属笔误,应为“删帖规则3.10”,并为此做出道歉,结案前版务已修改封禁公告。被仲裁人辩称,仲裁人发布的帖子不仅违反账号注册天数和发帖数量不足的版规,还违反了其余若干条版规;此外,难以从仲裁人发帖的口吻判断其为自征帖。因此,对仲裁人的封禁处罚完全合理。
实习仲裁 huayuankou 的意见
仲裁人提出了若干诉求,其中符合《北大未名BBS仲裁团工作管理办法》的请求只有“解除封禁”一项;本案只针对这一项进行审理,其余不满足该管理办法规定的请求不在本案审理范围内。本案的根本问题在于仲裁人是否为代征。仲裁人向仲裁团提供了证据证明其身份,并且被仲裁人没有提供有效的证据证明仲裁人是代征。由于被仲裁人此次删帖和封禁操作是基于仲裁人是代征的前提下执行的,因此本实习仲裁支持仲裁人撤销封禁处罚的诉求。
本案仲裁组以1票赞成,0票反对,认定 PieBridge 版版务 JKvsKing 封禁的管理行为不符合站内相关规定,支持网友 BVLGARIDOLCI 要求撤销封禁的仲裁请求。本案结案前,系统已自动解封。
北大未名BBS仲裁团
2025年03月27日
仲裁结果出来了:对鹊桥版务的仲裁案,以我的胜利结束!仲裁团判我胜诉。正义也许会迟到,但永远不会缺席。
我向仲裁团提供了北大学历、学位、更多的工作、事业等必要信息,以事实说话
我要诚挚感谢仲裁团,在整个过程中,你们始终坚守公正,依据《北大未名 BBS 仲裁团工作管理办法》,细致审查每一项证据,让真相水落石出,捍卫了公平正义,你们是未名 BBS 的正义之光!
再看看某些版面的版务,本应依照《北大未名 BBS 总纲》和《鹊桥版版规》公正管理,却肆意妄为,随意封禁我的帖子,还编造各种站不住脚的理由。还有一些水军水军,以为靠冷嘲热讽、恶意攻击就能让我退缩?太不自量力,Again,躲在暗处乱放冷箭,除了抹黑,拿不出任何实质性内容,如今被打脸,不觉得羞愧吗。
仲裁能赢,靠的是实实在在的证据,是对事实的执着。正义也许会迟到,但永远不会缺席。
也感谢支持我的版友,谦虚且无畏,不要怕网暴,让规则的力量得以彰显,我们不需要嘲讽任何人,因为规则和正义已经对他们进行了嘲讽!
仲裁鹊桥版务的仲裁案,以我的胜利结束!正义也许会迟到,但永远不会缺席。
BVLGARIDOLCI (rainbow) 在 ta 的帖子中提到:
仲裁人: BVLGARIDOLCI
仲裁对象: JKvsKing,PieBridge 版版务
网友 BVLGARIDOLCI 因对 PieBridge 版版务 JKvsKing 对其作出的封禁处罚不满,于2025年03月19日向仲裁团提起仲裁,要求解除封禁。仲裁团经审议,于2025年03月21日受理本案,由实习仲裁 huayuankou 单独审理此案。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
原文由 Splindow 发表在 Mentality 版 >>>BVLGARIDOLCI你心理还健康吗?是否需要帮助?@BVLGARIDOLCI
感谢各位正直的版友对@Splindow的行为已经进行了抨击。
刚看到Splindow 的 "热心" 诊疗室开业啦。 @Splindow :)哈哈哈这位Splindow"老神医",据说要给人看病,一边给人开精神科链接,一边在把自己熬成笑话了,成了《总纲》、《仲裁管理办法》甚至《mentality版规》的活体反面教材。仲裁结果都把您的 "诊断书" 钉在耻辱柱上了,还好意思教别人看病
很可惜啊,才发现你是mentality的版主,要不您先给自己开副 "规则认知障碍症" 的良药?毕竟整个未名 BBS 也就您独一份了。(附仲裁公告给您老神医送上一份:https://bbs.pku.edu.cn/v2/post-read.php?bid=164&threadid=18909569
https://bbs.pku.edu.cn/v2/post-read-single.php?bid=164&type=0&postid=28068063)
对了splindow,你的所有人生攻击留言都是违规的,bbs已经很多人怼你了,现在你又第二次丢人, 也算是创纪录了。但我要感谢您呢,因为也许确实需要您的帮助,想请教您:公开丢脸这么多次,您怎么做到的啊,教教大家 LOL 哈哈哈
BVLGARIDOLCI (rainbow) 在 ta 的帖子中提到:
仲裁人: BVLGARIDOLCI
仲裁对象: JKvsKing,PieBridge 版版务
网友 BVLGARIDOLCI 因对 PieBridge 版版务 JKvsKing 对其作出的封禁处罚不满,于2025年03月19日向仲裁团提起仲裁,要求解除封禁。仲裁团经审议,于2025年03月21日受理本案,由实习仲裁 huayuankou 单独审理此案。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
你眼睛如果也不好的话,请去挂眼科哈,我治不了你的眼疾。。
你也是笑死个人了,你自己看看你的诉求仲裁满足了什么?满足解封然后系统到期给你自动解封了?不觉得可笑吗哈哈哈哈
BVLGARIDOLCI (rainbow) 在 ta 的帖子中提到:
仲裁结果出来了:对鹊桥版务的仲裁案,以我的胜利结束!仲裁团判我胜诉。正义也许会迟到,但永远不会缺席。
我向仲裁团提供了北大学历、学位、更多的工作、事业等必要信息,以事实说话
我要诚挚感谢仲裁团,在整个过程中,你们始终坚守公正,依据《北大未名 BBS 仲裁团工作管理办法》,细致审查每一项证据,让真相水落石出,捍卫了公平正义,你们是未名 BBS 的正义之光!
……
原文由 huayuankou 发表在 Arbitration 版 >>>
本实习仲裁需要指出,仲裁人和被仲裁人应当在仲裁案辩诉过程中援引准确的条款作为辅助证据,否则会对仲裁审理产生较大的影响。
例如,仲裁人的辩诉中写道:
2. 同时,依据《仲裁管理办法》第一条第2款,你在处理过程中未履行警告义务,这是明显的程序缺失。
而《北大未名BBS仲裁团工作管理办法》第一条第2款为:
2. 仲裁须在仲裁版提交仲裁书,仲裁团在用户提交要件完整的仲裁书后48小时内决定是否受理,并在仲裁版正式公告。如不受理,应发布公告说明原因。
此外,《[细则]北大未名BBS 仲裁团管理办法》第一条没有第2款。
仲裁人的辩诉中写道:
3.此外,你超期40小时回复我的站内信,违反《仲裁管理办法》第五条第2款 。针对这些违规行为,我均已说明,而且证据链完整清晰 。
而《北大未名BBS仲裁团工作管理办法》第五条第2款为:
2. 版务应在临时处罚后三天内做出处罚调整。假期时,期限为七天。对调整结果不满的,用户可对版务提起仲裁。
此外,《[细则]北大未名BBS 仲裁团管理办法》第五条没有第2款。
仲裁人的辩诉中写道:
四、我的必胜诉求:让权力在阳光下颤抖
1. 立即纠错
撤销封禁,恢复发帖权(《仲裁办法》6.1款)。
而《北大未名BBS仲裁团工作管理办法》第六条第1款为:
1. 用户在仲裁版发帖须遵守中国法律法规和站规。当事双方提交的仲裁、弹劾、复议书和辩诉中等不得人身攻击、侵犯他人隐私、未经允许公开他人站内信,或进行其他违规行为,否则仲裁团有权对帖子内容进行修改和删除。
此外,《[细则]北大未名BBS 仲裁团管理办法》第六条为:
六、 站内仲裁时,仲裁团有权对除“北大未名BBS 系统维护委员会管理办法”以外的相关站规细则进行解释,并有权宣布该站规细则相关条款违背总纲并予以废止。
仲裁人的辩诉中写道:
2. 公开道歉
在鹊桥版置顶3天,向全体用户承认错误(《总纲》4条)。
而《北大未名BBS总纲》4条为:
第四条:站务委员会和仲裁团
站务委员会和仲裁团由本站合法用户经过本总纲与站规规定的程序组成,依据本总纲和站规对站长和全体用户负责。站务委员会及其下属的相关职能机构(简称 "全站公职人员" 。全站公职人员与版务合称"管理者")依据本总纲与相关规定行使本站日常管理职能和用户之间的争议解决职能。仲裁团依据本总纲与站规行使用户与管理者之间因管理行为产生的争议解决职能和对管理者管理行为是否合乎职责的裁定职能。
仲裁人的辩诉中写道:
3. 彻底追责
对版务伪造证据、滥用职权行为立案调查,赔偿精神损失(《仲裁办法》7.2款)。
而《北大未名BBS仲裁团工作管理办法》第七条没有第2款。
仲裁人的辩诉中写道:
六、鹊桥版务JKvsKing违反《总纲》及《仲裁管理办法》鹊桥版务JKvsKing违反《总纲》条款:第 2 条(平等原则):对同类自征贴(如同类案例对比:用户 A(新号自征贴)标题为【找女友 for GG】,未被删封……
而《北大未名BBS 总纲》第2条为:
第二条:总纲
北大未名BBS站总纲(以下简称"本总纲"),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互联网信息 服务管理办法》、《互联网电子公告服务管理规定》、《中国教育和科研计算机网管 理办法》、《中国教育和科研计算机网安全管理协议》、《中国教育和科研计算机网 用户守则》以及国家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北京大学的相关规定制定,旨在为本站建立 良好秩序,保障本站用户合法权益,维护和促进本站信息交流之畅通。
仲裁人的辩诉中写道:
✓ 其他用户在相同条件下未被处罚的记录(如用户 A、B 在账号新时发帖未被删封)。
而仲裁人并未明确指出用户A、B是谁。
上述的原帖可在本版精华区7(仲裁案例)-171(BVLGARIDOLCI vs. JKvsKing)中找到。
Arbitrator (北大未名BBS仲裁团) 在 ta 的帖子中提到:
仲裁人: BVLGARIDOLCI
仲裁对象: JKvsKing,PieBridge 版版务
网友 BVLGARIDOLCI 因对 PieBridge 版版务 JKvsKing 对其作出的封禁处罚不满,于2025年03月19日向仲裁团提起仲裁,要求解除封禁。仲裁团经审议,于2025年03月21日受理本案,由实习仲裁 huayuankou 单独审理此案。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
驴唇不对你嘴,还不赶紧去眼科治疗? @BVLGARIDOLCI
Splindow (\拎兜/) 在 ta 的帖子中提到:
本实习仲裁需要指出,仲裁人和被仲裁人应当在仲裁案辩诉过程中援引准确的条款作为辅助证据,否则会对仲裁审理产生较大的影响。
例如,仲裁人的辩诉中写道:
而《北大未名BBS仲裁团工作管理办法》第一条第2款为:
……
不要天天在这发垃圾ai文章
BVLGARIDOLCI (rainbow) 在 ta 的帖子中提到:
仲裁结果出来了:对鹊桥版务的仲裁案,以我的胜利结束!仲裁团判我胜诉。正义也许会迟到,但永远不会缺席。
我向仲裁团提供了北大学历、学位、更多的工作、事业等必要信息,以事实说话
我要诚挚感谢仲裁团,在整个过程中,你们始终坚守公正,依据《北大未名 BBS 仲裁团工作管理办法》,细致审查每一项证据,让真相水落石出,捍卫了公平正义,你们是未名 BBS 的正义之光!
……
不要和ai对线了,很无聊的
Splindow (\拎兜/) 在 ta 的帖子中提到:
你眼睛如果也不好的话,请去挂眼科哈,我治不了你的眼疾。。
[图片]
你也是笑死个人了,你自己看看你的诉求仲裁满足了什么?满足解封然后系统到期给你自动解封了?不觉得可笑吗哈哈哈哈
他又不是完全的AI,我有这个精力陪他这个董事长玩,让大家看看谁家董事长这么闲
fswherever ( ) 在 ta 的帖子中提到:
不要和ai对线了,很无聊的
他所有版都转这个是不是够一文多发了?先来个全站吧?
Splindow (\拎兜/) 在 ta 的帖子中提到:
他又不是完全的AI,我有这个精力陪他这个董事长玩,让大家看看谁家董事长这么闲
一文多发的标准是4个,他还没到。即使到了,也找不到能处罚他的(摊手)
BlancRedCesc (Le Professeur) 在 ta 的帖子中提到:
他所有版都转这个是不是够一文多发了?先来个全站吧?
真是从头到脚都透着惯犯的味......
Splindow (\拎兜/) 在 ta 的帖子中提到:
一文多发的标准是4个,他还没到。即使到了,也找不到能处罚他的(摊手)
他赢了个“撤销封禁”的仲裁跟把红旗插在了柏林国会大厦上一样,这会儿搁这全站胜利日游行呢。我本来有种“人家本来就傻,你还逗人家”的印象,不过现在只想笑...
Splindow (\拎兜/) 在 ta 的帖子中提到:
一文多发的标准是4个,他还没到。即使到了,也找不到能处罚他的(摊手)
问题不大,你们可以把我俩当成马戏团演员,给大伙带来欢乐的那种
UDK (宇月幸成) 在 ta 的帖子中提到:
他赢了个“撤销封禁”的仲裁跟把红旗插在了柏林国会大厦上一样,这会儿搁这全站胜利日游行呢。我本来有种“人家本来就傻,你还逗人家”的印象,不过现在只想笑...
董事长,你解封了倒是赶紧接着发帖征友啊?找到对象了吗?别不上线啊,哥几个还在鹊桥等着看你呢
BVLGARIDOLCI (rainbow) 在 ta 的帖子中提到:
仲裁人: BVLGARIDOLCI
仲裁对象: JKvsKing,PieBridge 版版务
网友 BVLGARIDOLCI 因对 PieBridge 版版务 JKvsKing 对其作出的封禁处罚不满,于2025年03月19日向仲裁团提起仲裁,要求解除封禁。仲裁团经审议,于2025年03月21日受理本案,由实习仲裁 huayuankou 单独审理此案。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