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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 受理 lorrins 诉 JKvsKing 仲裁案

Arbitrator北大未名BBS仲裁团 2025-07-14 20:17:06
[楼主]1楼


  仲裁团经初步讨论,决定受理以下仲裁案件:


    仲裁人:lorrins

    仲裁对象:JKvsKing

    仲裁对象职务:PieBridge 版版务

    仲裁:ccmesongshu


  当事双方请在本公告发布后,于 Arbitration 版进行有效申诉和辩护,同时欢迎广大网友参与案件讨论。当事双方须提供有效证据支持己方观点,因权限问题不能提供者,应向仲裁说明具体证据内容并由仲裁协助取证。


  本案仲裁组将在七天内给出判决结果。当事双方应在受理后两天内提交证据和参与讨论,超过该期限的证据和发言,仲裁团有权不予考虑。



                    北大未名BBS 仲裁团

                    2025年7月14日

ccmesongshu松鼠 2025-07-14 20:22:46
2楼

请版务 @JKvsKing 提供一下你之前提到的“在鹊桥版发过永封通知”的帖子链接(如果是在非公开版面请转寄 Arbitrator)

以及请明确一下 lorrins 近期发布的帖子本身是否存在违规

Arbitrator (北大未名BBS仲裁团) 在 ta 的帖子中提到:

  仲裁团经初步讨论,决定受理以下仲裁案件:

    仲裁人:lorrins

    仲裁对象:JKvsKing

……

JKvsKingUccU 2025-07-14 21:35:27
3楼

https://bbs.pku.edu.cn/v2/post-read.php?bid=167&threadid=18745632 这条是明确进行版规封禁原则1.7进行的封禁,版规描述为“以下行为,封禁14天并将相关证据提交区务组申请永久取消在鹊桥发文权利。区务组未及时处理的,将相应 ID 列入版面置顶黑名单”。

相关的永封流程在7区admin版走流程,但目前区务仍然没有更新进展。


基于以上封禁记录,lorrins本身已无在鹊桥版发帖权力,其在6.28 7.6再次发帖,属于违反版规的操作。

ccmesongshu (松鼠) 在 ta 的帖子中提到:

请版务 @JKvsKing 提供一下你之前提到的“在鹊桥版发过永封通知”的帖子链接(如果是在非公开版面请转寄 Arbitrator)

以及请明确一下 lorrins 近期发布的帖子本身是否存在违规

ccmesongshu松鼠 2025-07-14 22:23:09
4楼

谢谢你的说明。

7区的永久封禁申请通常是在 Admin7 版面提出的,我在该版面没有找到你提出的永久封禁申请。如果你说的是 Admin7_Office 等其他非公开版面,请将相关帖文(在对应非公开版面规则允许的情况下)转寄至 Arbitrator,否则我们没有权限进行查看。

此外,我看到 PieBridge 版面置顶帖永封名单由 JKvsKing 最后修改于2025-07-14 21:29:50,这一修改时间晚于本案对应版务操作时间以及本案开始审理的时间。请确认 lorrins 是否是在本案开始审理之后才被加入版面置顶帖永封名单的。

JKvsKing (UccU) 在 ta 的帖子中提到:

https://bbs.pku.edu.cn/v2/post-read.php?bid=167&threadid=18745632 这条是明确进行版规封禁原则1.7进行的封禁,版规描述为“以下行为,封禁14天并将相关证据提交区务组申请永久取消在鹊桥发文权利。区务组未及时处理的,将相应 ID 列入版面置顶黑名单”。

相关的永封流程在7区admin版走流程,但目前区务仍然没有更新进展。


基于以上封禁记录,lorrins本身已无在鹊桥版发帖权力,其在6.28 7.6再次发帖,属于违反版规的操作。

ccmesongshu松鼠 2025-07-14 23:03:00
5楼

本版禁止在帖文中进行人身攻击。

正式警告一次。请自行修改帖文,否则可能会被封禁。

lorrins (0200) 在 ta 的帖子中提到:

注意:是JKvsKing恶意删帖在先,我补发在后.回收站有JKvsKing的删帖记录

而且JKvsKing是偷偷摸摸删帖,我发现被删后才补发的.我补发之后,JKvsKing又删帖封禁

JKvsKing套路是: 先偷偷摸摸删帖=>等待我补发=>如果补发就再删=>直到封禁

……

mouseof煋&ofmouse 2025-07-15 05:59:42
6楼


lz 层主  咋老提网信办。。。


请注意这里是北大未名,不用动辄抬出网信办来扯虎皮做大旗哟


ccmesongshu (松鼠) 在 ta 的帖子中提到:

本版禁止在帖文中进行人身攻击。

正式警告一次。请自行修改帖文,否则可能会被封禁。


签名档

    水穷须行到            

      

              云起且坐看


  输了你,输了世界,还能赢了谁? 

JKvsKingUccU 2025-07-15 13:10:25
7楼

这个“修改完”的发帖仍然不算是人身攻击是吗?

那我也来这么文明一把?说真的我已经很客气了,如果总是出现有人发起仲裁反复对我出言不逊,而仲裁者不进行任何操作,那我也只能习得这种行为了。

最后我必须申明,版务也是人,被骂了也会生气,不骂回去仅仅是保持克制希望其他人好过一点而已。但我保留我作为普通版友回骂的权利。

ccmesongshu (松鼠) 在 ta 的帖子中提到:

本版禁止在帖文中进行人身攻击。

正式警告一次。请自行修改帖文,否则可能会被封禁。

JKvsKingUccU 2025-07-15 13:20:57
8楼

永久封禁申请是在Admin7_Office版面,且时间早于本仲裁时间和版务操作时间。尝试转寄给Arbitrator但失败了,辛苦提供其他的可供你验证的方式,或者是否可以转寄到其他账号。

ccmesongshu (松鼠) 在 ta 的帖子中提到:

谢谢你的说明。

7区的永久封禁申请通常是在 Admin7 版面提出的,我在该版面没有找到你提出的永久封禁申请。如果你说的是 Admin7_Office 等其他非公开版面,请将相关帖文(在对应非公开版面规则允许的情况下)转寄至 Arbitrator,否则我们没有权限进行查看。

此外,我看到 PieBridge 版面置顶帖永封名单由 JKvsKing 最后修改于2025-07-14 21:29:50,这一修改时间晚于本案对应版务操作时间以及本案开始审理的时间。请确认 lorrins 是否是在本案开始审理之后才被加入版面置顶帖永封名单的。

Nameless麦田与十三岁|石榴成熟时 2025-07-15 17:18:14
9楼

检查一下你的邮箱情况或黑名单?几位仲裁及arbitrator试过向你发信均不成功

JKvsKing (UccU) 在 ta 的帖子中提到:

永久封禁申请是在Admin7_Office版面,且时间早于本仲裁时间和版务操作时间。尝试转寄给Arbitrator但失败了,辛苦提供其他的可供你验证的方式,或者是否可以转寄到其他账号。

Nameless麦田与十三岁|石榴成熟时 2025-07-15 18:40:14
10楼

能收到但我仍不能回信,我可以协助转信arbitrator。其他的技术问题可以问一下技站

JKvsKing (UccU) 在 ta 的帖子中提到:

永久封禁申请是在Admin7_Office版面,且时间早于本仲裁时间和版务操作时间。尝试转寄给Arbitrator但失败了,辛苦提供其他的可供你验证的方式,或者是否可以转寄到其他账号。

签名档

生建办拟面向社会招录助理编排员(合同制)若干,主要工作为整理和编排立燕解清斗争和烈士旅生态文明建设中涌现的先进典型人物事迹,要求遵循圣三一领导论和解放组织三大信条,热爱立燕解清事业,创作能力优秀。

JKvsKingUccU 2025-07-15 21:49:03
11楼

已经转寄,辛苦查收并帮忙转信。收不了信确实比较奇怪。。。我去问问技术站务,感谢

Nameless (麦田与十三岁|石榴成熟时) 在 ta 的帖子中提到:

能收到但我仍不能回信,我可以协助转信arbitrator。其他的技术问题可以问一下技站

Nameless麦田与十三岁|石榴成熟时 2025-07-15 21:50:33
12楼

已转仲裁小组

JKvsKing (UccU) 在 ta 的帖子中提到:

已经转寄,辛苦查收并帮忙转信。收不了信确实比较奇怪。。。我去问问技术站务,感谢

fundamentalB.C. 最后修改于2025-07-15 22:35:19
13楼

可能是信箱满了,试试看删点邮件

JKvsKing (UccU) 在 ta 的帖子中提到:

已经转寄,辛苦查收并帮忙转信。收不了信确实比较奇怪。。。我去问问技术站务,感谢

ccmesongshu松鼠 2025-07-16 00:57:07
14楼

有一个可能性是Arbitrator的收件箱也满了 我给它也转发不了=_=||

稍等我抓个正式仲裁查一下

JKvsKing (UccU) 在 ta 的帖子中提到:

已经转寄,辛苦查收并帮忙转信。收不了信确实比较奇怪。。。我去问问技术站务,感谢

Matto可用的套接字 2025-07-16 13:32:30
15楼

建议积极整理Arbitrator的信箱()

ccmesongshu (松鼠) 在 ta 的帖子中提到:

有一个可能性是Arbitrator的收件箱也满了 我给它也转发不了=_=||

稍等我抓个正式仲裁查一下

签名档

来自北大未名BBS微信小程序 (http://t.cn/A67L9Lm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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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KvsKingUccU 2025-07-17 18:44:37
16楼

破案了,是因为前几天有版友给我转寄了一个违规发帖,帖子里有几张很大的图片,导致我的邮箱被一封邮件撑爆了。。。现在清理了一下应该ok了

再次感谢帮忙转发orzzz

Nameless (麦田与十三岁|石榴成熟时) 在 ta 的帖子中提到:

能收到但我仍不能回信,我可以协助转信arbitrator。其他的技术问题可以问一下技站

ccmesongshu松鼠 2025-07-17 19:52:46
17楼

我需要版务一个更明确的回答,就是他这两个帖子本身是否违规,我这里需要关注的是这两个帖子本身,而不是这个ID的过往行为。你上次的回复没有正面回答这个问题。换句话说,如果是另外一个ID发表了这两篇同样的帖子,是否违反版规?

如果你认为帖子本身违反版规的话,需要在1.7之外再给我一个更明确的理由,因为1.7是其他行为屡犯,你要告诉我具体是哪一个行为履犯。这里我问的是你这次实施封禁的这两个帖子,也就是6月28日和7月6日的,与过往行为无关。

如果你认为这两篇帖子本身不违反版规的话,请明确地告诉我帖子本身不违反版规,你的版务操作依据的是这个ID的过往行为。

JKvsKing (UccU) 在 ta 的帖子中提到:

https://bbs.pku.edu.cn/v2/post-read.php?bid=167&threadid=18745632 这条是明确进行版规封禁原则1.7进行的封禁,版规描述为“以下行为,封禁14天并将相关证据提交区务组申请永久取消在鹊桥发文权利。区务组未及时处理的,将相应 ID 列入版面置顶黑名单”。

相关的永封流程在7区admin版走流程,但目前区务仍然没有更新进展。


基于以上封禁记录,lorrins本身已无在鹊桥版发帖权力,其在6.28 7.6再次发帖,属于违反版规的操作。

签名档

来自北大未名BBS微信小程序 (http://t.cn/A67L9Lm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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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KvsKingUccU 2025-07-17 21:02:22
18楼

我已经回答过了,这两篇帖子本身就是违规的,违规的原因就是因为他的“过往行为”已经得到了版规1.7的封禁,该封禁本身就意味着永久封禁。这两篇帖子放在其他没有吃过1.7封禁的版友来发,那是没问题的,但如果你要把这理解为“本身没问题”的话,我必须提醒你版规中对于违规与否的判定从来都是带着上下文的,如同一个id在未到达指定期限之前就反复发帖,则反复发出来的帖子就是违规的,因此在lorrins吃过1.7封禁的基础上再发就是违规的。

因此,所谓“帖子本身是否违反版规”的判定本身就是不符合版规的,符合不符合版规从来不是只看帖子本身。

lorrins之前被版规1.7封禁的原因我也已经说累了,就是反复违规,主要违规方式不仅是反复发帖,还有非常恶劣的“自顶然后删除”等版规明确禁止的操作,版务也是通过保留帖子记录等方式才能留下证据。相关各种和版面管理人员对跳的违规不断出现,不断合成大西瓜,历经三个版务/区务任上都没有任何收敛,而是不断尝试教不同的版务/区务做人。当然了,他也很喜欢来仲裁版教仲裁们做人。对于这种不收敛、不知止的违反版规行为,引用版规1.7进行永久封禁,完全符合版规流程和版规精神。

然后,我再解释之前的此次的版规操作本身。之前在通过版规1.7进行封禁后,我没有及时提交永封申请(在ADMIN6_OFFICE的永封申请提交是在最近这两次违规发帖后提交的)也没有在版内置顶永封名单中进行更新,这是我的操作延迟问题,但是版规本身并没有要求该提交操作的超时时间,因此任何人被版规1.x永久封禁相关条例进行封禁后,实际上都已经失去了在鹊桥版发帖的合法资格,这一发帖资格的剥夺在版规中并没有要求只有在“完成区务提交流程完成永封”和“在版面永封黑名单中进行添加”后才能执行。

本次再次援引1.7对lorrins进行封禁,一方面是lorrins本身的发帖行为已经由于遭受过1.7条例永久封禁而违反版规;另一方面是因为本次封禁是提交区务进行永封申请流程的一部分,这次封禁操作本身就是实施此前未实施的提交区务进行永封操作的一部分。从这两方面阐述,我的版务操作都符合版规表述、版规流程和版规精神。


ccmesongshu (松鼠) 在 ta 的帖子中提到:

我需要版务一个更明确的回答,就是他这两个帖子本身是否违规,我这里需要关注的是这两个帖子本身,而不是这个ID的过往行为。你上次的回复没有正面回答这个问题。换句话说,如果是另外一个ID发表了这两篇同样的帖子,是否违反版规?

如果你认为帖子本身违反版规的话,需要在1.7之外再给我一个更明确的理由,因为1.7是其他行为屡犯,你要告诉我具体是哪一个行为履犯。这里我问的是你这次实施封禁的这两个帖子,也就是6月28日和7月6日的,与过往行为无关。

如果你认为这两篇帖子本身不违反版规的话,请明确地告诉我帖子本身不违反版规,你的版务操作依据的是这个ID的过往行为。

baleo拉雷 2025-07-17 21:28:19
19楼

你解释了这么多,我的理解是种菜人的两个帖子没有实质性的违规。

JKvsKing (UccU) 在 ta 的帖子中提到:

我已经回答过了,这两篇帖子本身就是违规的,违规的原因就是因为他的“过往行为”已经得到了版规1.7的封禁,该封禁本身就意味着永久封禁。这两篇帖子放在其他没有吃过1.7封禁的版友来发,那是没问题的,但如果你要把这理解为“本身没问题”的话,我必须提醒你版规中对于违规与否的判定从来都是带着上下文的,如同一个id在未到达指定期限之前就反复发帖,则反复发出来的帖子就是违规的,因此在lorrins吃过1.7封禁的基础上再发就是违规的。

因此,所谓“帖子本身是否违反版规”的判定本身就是不符合版规的,符合不符合版规从来不是只看帖子本身。

lorrins之前被版规1.7封禁的原因我也已经说累了,就是反复违规,主要违规方式不仅是反复发帖,还有非常恶劣的“自顶然后删除”等版规明确禁止的操作,版务也是通过保留帖子记录等方式才能留下证据。相关各种和版面管理人员对跳的违规不断出现,不断合成大西瓜,历经三个版务/区务任上都没有任何收敛,而是不断尝试教不同的版务/区务做人。当然了,他也很喜欢来仲裁版教仲裁们做人。对于这种不收敛、不知止的违反版规行为,引用版规1.7进行永久封禁,完全符合版规流程和版规精神。

……

JKvsKingUccU 2025-07-17 21:33:19
20楼

如果你都被永封了,那发任何贴都是违规的。

你不认同这一条,那就是我们对版规的理解存在偏差。

baleo (拉雷) 在 ta 的帖子中提到:

你解释了这么多,我的理解是种菜人的两个帖子没有实质性的违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