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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iuJON 对 Reader 版务 Virtualize 提起仲裁

biuJON大梦 最后修改于2023-08-28 11:35:41
[楼主]1楼


仲裁对象: Virtualize 

仲裁对象职务:Reader 版务

仲裁事件:原贴地址: https://bbs.pku.edu.cn/v2/post-read.php?bid=53&threadid=18625650 本人回帖因涉资源平台zlib而被删除 (删帖原因据该版版务在我回复之后发表的置顶帖推测:https://bbs.pku.edu.cn/v2/post-read-single.php?bid=53&type=0&postid=27269025) 现行Reader版规中(https://bbs.pku.edu.cn/v2/post-read-single.php?bid=53&type=0&postid=2245661)并无此条例,所以我认为被删评是不合理的,申请恢复。

另:为什么会在回复中涉及zlib?因为楼主原贴里抱怨了zlib被封禁导致获取资源不便,现此条也已经被该版务编辑掉。

仲裁请求:恢复原回复


我没有编辑那个帖子,应该是原作者看到我的帖子自行修改了

楼主的编辑: 最后修改于2023-08-27 14:44:40 

而您的置顶帖:发表于2023-08-27 16:27:35


签名档

今 日 方 知 我 是 我

Virtualizeabstract 最后修改于2023-08-28 08:44:02
2楼

我没有编辑那个帖子,应该是原作者看到我的帖子自行修改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 > 站规 > 版规 这是本站的原则

您被删帖是因为:

1. 您分享侵权资源的获取途径,违背著作权保护的宗旨 (虽然您本人没有传播拷贝,按现行法律您不会被起诉)

2. 您的发言完全是分享侵权资源的获取途径,与该主题读书总结没有任何关系,属于是与主题无关的内容


如果仲裁觉得这种资源分享符合著作权法,也符合本版定位,我就恢复给大家好了;出于慈悲我已经指出了容许这类藏污纳垢内容的讨论区并建议您移步对应版面研究最新侵权手段;本人认为您的发言严重违反Reader版宗旨

堂堂北大学生以侵权为荣,以获取侵权资源为乐的话,我只感到悲哀,虽然并不意外

biuJON (大梦) 在 ta 的帖子中提到:

仲裁对象: Virtualize 

仲裁对象职务:Reader 版务

仲裁事件:原贴地址: https://bbs.pku.edu.cn/v2/post-read.php?bid=53&threadid=18625650 本人回帖因涉资源平台zlib而被删除 (删帖原因据该版版务在我回复之后发表的置顶帖推测:https://bbs.pku.edu.cn/v2/post-read-single.php?bid=53&type=0&postid=27269025) 现行Reader版规中(https://bbs.pku.edu.cn/v2/post-read-single.php?bid=53&type=0&postid=2245661)并无此条例,所以我认为被删评是不合理的,申请恢复。

……

sinowzd 2023-08-28 08:55:16
3楼

这喷子又回来了?

Virtualize (abstract) 在 ta 的帖子中提到:

我没有编辑那个帖子,应该是原作者看到我的帖子自行修改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 > 站规 > 版规 这是本站的原则

您被删帖是因为:

……

签名档

来自北大未名BBS微信小程序 (http://t.cn/A67L9Lm2)

--

rivenalice21 2023-08-28 09:02:39
4楼

额 老鼠屎又来抖机灵

Virtualize (abstract) 在 ta 的帖子中提到:

这是恪尽职守

bmzyymjr蹭课王 2023-08-28 09:25:11
5楼

www我们的V大回来了

Virtualize (abstract) 在 ta 的帖子中提到:

我没有编辑那个帖子,应该是原作者看到我的帖子自行修改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 > 站规 > 版规 这是本站的原则

您被删帖是因为:

……

sooocoolSoooCool 2023-08-28 09:53:58
6楼

请V大出于慈悲锐评一下知名侵权网站sci-hub

Virtualize (abstract) 在 ta 的帖子中提到:

我没有编辑那个帖子,应该是原作者看到我的帖子自行修改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 > 站规 > 版规 这是本站的原则

您被删帖是因为:

……

KakaHiguain今天青山更新红茶谈话后续了吗? 2023-08-28 10:35:39
7楼

前排

biuJON (大梦) 在 ta 的帖子中提到:

仲裁对象: Virtualize 

仲裁对象职务:Reader 版务

仲裁事件:原贴地址: https://bbs.pku.edu.cn/v2/post-read.php?bid=53&threadid=18625650 本人回帖因涉资源平台zlib而被删除 (删帖原因据该版版务在我回复之后发表的置顶帖推测:https://bbs.pku.edu.cn/v2/post-read-single.php?bid=53&type=0&postid=27269025) 现行Reader版规中(https://bbs.pku.edu.cn/v2/post-read-single.php?bid=53&type=0&postid=2245661)并无此条例,所以我认为被删评是不合理的,申请恢复。

……

pkuhubpkuhub 2023-08-28 10:45:03
8楼

《P哥今天不上工》

Virtualize (abstract) 在 ta 的帖子中提到:

这是恪尽职守

签名档

发信人: Nachtmusik (Thielemann), 信区: sysop

标  题: Re: 恳请老师们重新考虑「站务校内化」的方针

站务校内化这件事情,出发点从来就不是如何能把BBS发展的更好。

显然校内在读学生相比已经毕业的校友好控制的多。

我强烈的支持lz的倡议,但我不抱有任何希望。我记得我老早就说过,BBS自从有某机构大

规模介入管理以来,走到今天,是迟早的事情。

Kirayosikage吉良吉影|东方定助 2023-08-28 11:31:59
9楼

呃呃 哪来的啥币

Virtualize (abstract) 在 ta 的帖子中提到:

我没有编辑那个帖子,应该是原作者看到我的帖子自行修改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 > 站规 > 版规 这是本站的原则

您被删帖是因为:

……

签名档

对不起了,菲列特利加,对不起了,尤里安,对不起了,各位……

[点击查看图片]

nokay实话实说 2023-08-28 11:32:57
10楼

v居然能当版务

biuJON (大梦) 在 ta 的帖子中提到:

仲裁对象: Virtualize 

仲裁对象职务:Reader 版务

仲裁事件:原贴地址: https://bbs.pku.edu.cn/v2/post-read.php?bid=53&threadid=18625650 本人回帖因涉资源平台zlib而被删除 (删帖原因据该版版务在我回复之后发表的置顶帖推测:https://bbs.pku.edu.cn/v2/post-read-single.php?bid=53&type=0&postid=27269025) 现行Reader版规中(https://bbs.pku.edu.cn/v2/post-read-single.php?bid=53&type=0&postid=2245661)并无此条例,所以我认为被删评是不合理的,申请恢复。

……

biuJON大梦 2023-08-28 11:40:48
[楼主]11楼

楼主的编辑: 最后修改于2023-08-27 14:44:40 

而您的置顶帖:发表于2023-08-27 16:27:35

Virtualize (abstract) 在 ta 的帖子中提到:

我没有编辑那个帖子,应该是原作者看到我的帖子自行修改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 > 站规 > 版规 这是本站的原则

您被删帖是因为:

……

签名档

今 日 方 知 我 是 我

Hayflick又笨又傻的小菜鸡 2023-08-28 12:03:31
12楼

我觉得这种操作基本看版务是怎么看待zlib这一类的网站。既然他都已经是版务了,又不认可它,删了倒也不是不能理解。但就形式而言,现行版规确实不太完善。瞅了一眼,能引以为据的似乎只有第6条,但是第6条好像又不是那么有力地支持这种行为。程序上好像有点问题。我感觉对出台规定前的违规发言(姑且这么称吧),可能提醒-警告-删帖-封禁的流程更合情理一点?不过如果帖子是自删的那就是另外一回事了。

biuJON (大梦) 在 ta 的帖子中提到:

仲裁对象: Virtualize 

仲裁对象职务:Reader 版务

仲裁事件:原贴地址: https://bbs.pku.edu.cn/v2/post-read.php?bid=53&threadid=18625650 本人回帖因涉资源平台zlib而被删除 (删帖原因据该版版务在我回复之后发表的置顶帖推测:https://bbs.pku.edu.cn/v2/post-read-single.php?bid=53&type=0&postid=27269025) 现行Reader版规中(https://bbs.pku.edu.cn/v2/post-read-single.php?bid=53&type=0&postid=2245661)并无此条例,所以我认为被删评是不合理的,申请恢复。

……

签名档

俯身为君系鞋带,幸福有此谦卑态。

Virtualizeabstract 最后修改于2023-08-28 13:09:49
13楼

很明显本案事实清楚,在事件上没有什么疑点

你列这个时间是想说明什么?你自己也是现任版务(待离职,据家教版往生事件中您的说法[*]),如果张三发了个帖子,版务李四给改了,会显示“李四最终修改于YYYY-MM-DD HH:MM:SS” [1]

那个帖子既然没显示是我改的,就是发帖人自己修改的,你明白吗?明知故问胡搅蛮缠就不好了嘛,不体面

biuJON (大梦) 在 ta 的帖子中提到:

楼主的编辑: 最后修改于2023-08-27 14:44:40 

而您的置顶帖:发表于2023-08-27 16:27:35

[*] https://bbs.pku.edu.cn/v2/post-read-single.php?bid=752&postid=26502158

[1] 我给你个例子参考 https://bbs.pku.edu.cn/v2/post-read-single.php?bid=1&type=0&postid=2661099

nashishenme二萌迷妹mmm | 那是什么 2023-08-28 13:11:03
14楼

后排

biuJON (大梦) 在 ta 的帖子中提到:


仲裁对象: Virtualize 

仲裁对象职务:Reader 版务

仲裁事件:原贴地址: https://bbs.pku.edu.cn/v2/post-read.php?bid=53&threadid=18625650 本人回帖因涉资源平台zlib而被删除 (删帖原因据该版版务在我回复之后发表的置顶帖推测:https://bbs.pku.edu.cn/v2/post-read-single.php?bid=53&type=0&postid=27269025) 现行Reader版规中(https://bbs.pku.edu.cn/v2/post-read-single.php?bid=53&type=0&postid=2245661)并无此条例,所以我认为被删评是不合理的,申请恢复。

另:为什么会在回复中涉及zlib?因为楼主原贴里抱怨了zlib被封禁导致获取资源不便,现此条也已经被该版务编辑掉。

仲裁请求:恢复原回复


楼主的编辑: 最后修改于2023-08-27 14:44:40 

而您的置顶帖:发表于2023-08-27 16:27:35

MrNerdwsltxgd 2023-08-28 13:59:13
15楼

野生V哥出现了,U哥哪去了?

biuJON (大梦) 在 ta 的帖子中提到:

仲裁对象: Virtualize 

仲裁对象职务:Reader 版务

仲裁事件:原贴地址: https://bbs.pku.edu.cn/v2/post-read.php?bid=53&threadid=18625650 本人回帖因涉资源平台zlib而被删除 (删帖原因据该版版务在我回复之后发表的置顶帖推测:https://bbs.pku.edu.cn/v2/post-read-single.php?bid=53&type=0&postid=27269025) 现行Reader版规中(https://bbs.pku.edu.cn/v2/post-read-single.php?bid=53&type=0&postid=2245661)并无此条例,所以我认为被删评是不合理的,申请恢复。

……

icecodeliuIceCodeNew 2023-08-28 15:16:22
16楼

前排

biuJON (大梦) 在 ta 的帖子中提到:

仲裁对象: Virtualize 

仲裁对象职务:Reader 版务

仲裁事件:原贴地址: https://bbs.pku.edu.cn/v2/post-read.php?bid=53&threadid=18625650 本人回帖因涉资源平台zlib而被删除 (删帖原因据该版版务在我回复之后发表的置顶帖推测:https://bbs.pku.edu.cn/v2/post-read-single.php?bid=53&type=0&postid=27269025) 现行Reader版规中(https://bbs.pku.edu.cn/v2/post-read-single.php?bid=53&type=0&postid=2245661)并无此条例,所以我认为被删评是不合理的,申请恢复。

……

fswherever  最后修改于2023-08-28 19:00:12
17楼

很可惜,人生失败的人不配指点别人,只配去吃bullshit

楼主愿意在帖子发布zlib链接,说明楼主认为发布zlib链接是合法的,注意,这跟zlib网站本身合不合法不是同一个问题,少拿zlib侵权来说事,楼主又没侵权

你认为发布zlib链接不合法,你认为发布zlib链接的帖子要删帖,这当然可以,但前提是你要给出不合法的依据、给出要删帖的依据

像你这种当了版务就以为什么都是自己说了算的,发个置顶帖就以为自己修改了版规的,实在是太可笑,根本就没有当版务的资格

请你火速辞职

Virtualize (abstract) 在 ta 的帖子中提到:

出于慈悲,我再指出一点,希望对你的人生有正面的帮助

你自己好好想一想,如果版务不是Virtualize,你会不会出来搞这么一个仲裁?你的目的到底是本案还是另有所图?

你自己作为北大的学生传播侵权资源的信息你觉得很自豪吗?

这些问题呢,讲道理我不应该说,因为这不影响本案的事实;不该说我也还是说了,完全是出于额外的慈悲;你能不能理解就看缘分了

签名档

富强民主文明复兴富强民主文明复兴富强民主文明复兴

UraiumVirtualize的小粉丝一枚吖 2023-08-28 19:13:04
18楼

U哥来咯!

MrNerd (wsltxgd) 在 ta 的帖子中提到:

野生V哥出现了,U哥哪去了?

签名档

知我罪我,其惟春秋。

lxy陆6 |  da sein  2023-08-28 19:19:53
19楼

确实

Hayflick (又笨又傻的小菜鸡) 在 ta 的帖子中提到:

我觉得这种操作基本看版务是怎么看待zlib这一类的网站。既然他都已经是版务了,又不认可它,删了倒也不是不能理解。但就形式而言,现行版规确实不太完善。瞅了一眼,能引以为据的似乎只有第6条,但是第6条好像又不是那么有力地支持这种行为。程序上好像有点问题。我感觉对出台规定前的违规发言(姑且这么称吧),可能提醒-警告-删帖-封禁的流程更合情理一点?不过如果帖子是自删的那就是另外一回事了。

签名档

“真是个令人留恋的小镇啊。”

“所谓遥思故乡,大概说的就是这种地方吧。”

“栋居,你的故乡是哪儿?”

“东京。”

“我也是东京。”

“这么说彼此一样。都没有故乡。”

UraiumVirtualize的小粉丝一枚吖 2023-08-28 19:21:24
20楼

V老师,作为你的粉丝我永远会支持你的,不过我要先问一下。


@PrunusMume你是什么意见?


Virtualize (abstract) 在 ta 的帖子中提到:

你没赶上前排,只能屈居后排看戏了

下次早点来

签名档

今天阳光明媚,如沐春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