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理]受理 biuJON 诉 Virtualize 仲裁案
仲裁团经初步讨论,决定受理以下仲裁案件:
仲裁人:biuJON
仲裁对象:Virtualize
仲裁对象职务:Reader 版版务
仲裁:ccmesongshu, huayuankou, Nameless
当事双方请在本公告发布后,于 Arbitration 版进行有效申诉和辩护,同时欢迎广大网友参与案件讨论。当事双方须提供有效证据支持己方观点,因权限问题不能提供者,应向仲裁说明具体证据内容并由仲裁协助取证。
本案仲裁组将在七天内给出判决结果。当事双方应在受理后两天内提交证据和参与讨论,超过该期限的证据和发言,仲裁团有权不予考虑。
北大未名BBS 仲裁团
2023年8月31日
豪华阵容
Arbitrator (北大未名BBS仲裁团) 在 ta 的帖子中提到:
仲裁团经初步讨论,决定受理以下仲裁案件:
仲裁人:biuJON
仲裁对象:Virtualize
……
支持我V哥!bbs不能失去V哥就像西方不能失去耶路撒冷!
Virtualize (abstract) 在 ta 的帖子中提到:
虾兵蟹将倾巢出动,新仇旧恨一波清算,妙不妙?
Arbitrator (北大未名BBS仲裁团) 在 ta 的帖子中提到:
仲裁团经初步讨论,决定受理以下仲裁案件:
仲裁人:biuJON
仲裁对象:Virtualize
……
死鸭子嘴硬
Virtualize (abstract) 在 ta 的帖子中提到:
这样一起事实简单案情清楚的无聊案子,草台班子依然拖过了48小时才现身
确实有一种不疾不徐的高贵呢,不知道这一次草台班子又要贡献怎样的过家家表演?
我蔑视草台班子,但是我提前承诺一下,还是会按照他们胡来的裁判执行的,毕竟得到允许散布侵权信息对于广大侵权爱好者都是一个美妙的进展,对于本站藏污纳垢的事业也是一针强心剂呢
V老师,我也是您的粉,您的语录我一直有收藏,那个语录还是我发他的呢(骄傲脸求表扬)
Virtualize (abstract) 在 ta 的帖子中提到:
感动
本人的言论就你学习最认真!
不,您搞错了,我发给了U
不自己发的原因是我一直用小程序登录垃圾站,发不了图片
Virtualize (abstract) 在 ta 的帖子中提到:
你为什么不自己直接用本人的言论发帖?
你也要向hanxv学习,虽然你积累的素材多,但你的积累在他那里才发挥了作用,反倒是你自己沦为了存储器
加油,行动起来,你可以超越hanxv!
Virtualize (abstract) 在 ta 的帖子中提到:
你应该多向hanxv学习,他的水平比你不知道高到哪里去了
钦佩!
本站的网友就你嘴最硬!
Virtualize (abstract) 在 ta 的帖子中提到:
你应该多向hanxv学习,他的水平比你不知道高到哪里去了
有V宝的地方就有欢乐哈哈哈哈
V宝在,BBS才不会三关啊哈哈
这是一种别致的慈悲!!
Virtualize (abstract) 在 ta 的帖子中提到:
本人就说hanxv才是永远的Top #1!
你也不要灰心,讲道理这个责任全在垃圾小程序嘛
提问被仲裁人 @Virtualize
下面是你在版务公示申请时对质询的回应(后被删除)。你是否认可曾经做过如下回应?如果是,你认为你在本案中的版务操作与你在版务公示申请时对质询的回应是否一致?如果一致,下面这段话应做如何理解?
Virtualize (abstract) 在 ta 的帖子中提到:
我猜你是针对本人一贯的“反盗版”立场发出的提问?据我所知按照现行版规,讨论电子书分享网站并不违规(1)大量古典著作早已超过版权保护期,这样的分享网站(例如某些古籍库、某些图书馆/博物馆主动公开的扫描古籍/图录)我肯定是表示赞赏的(2)至于z-lib这样的侵权站点,我的态度是不鼓励,但也不会干预(毕竟不违反版规);一般而言,下载盗版资源本身不是违法行为,但提供下载源或是分发侵权资源,例如使用BT种子下载同时自己也要做种,就属于用户自己也是侵权网络的一个节点给下游分发,这当然是违法的;但是这个分发行为跟本站无关;In summery,不鼓励讨论,但只要这些谈论本身不违法不违规,本人就不管
Arbitrator (北大未名BBS仲裁团) 在 ta 的帖子中提到:
仲裁团经初步讨论,决定受理以下仲裁案件:
仲裁人:biuJON
仲裁对象:Virtualize
……
请你证明一下这话是本人说的,而不是你们的杜撰,可以吗?
本人深受感动,没想到松鼠你也是本人言论的热情学习者,不错不错!
本案更重要的问题是,楼主这个乱入的侵权资源分享,很明显跟该主题无关;请问一个网友跑到无关讨论里乱入,随手丢一个侵权信息,这样既扰乱原主题(which is 阅读总结)又本身内容不合适的、不符合版面定位的玩意,版务做了个删帖,你们有什么意见吗?
本人又没有封禁这个以侵权为乐不知羞耻的网友,我做的这点删帖跟其他版面,例如鹊桥,相比那简直是春风细雨
ccmesongshu (松鼠) 在 ta 的帖子中提到:
提问被仲裁人 @Virtualize
下面是你在版务公示申请时对质询的回应(后被删除)。你是否认可曾经做过如下回应?如果是,你认为你在本案中的版务操作与你在版务公示申请时对质询的回应是否一致?如果一致,下面这段话应做如何理解?
Virtualize (abstract) 在 ta 的帖子中提到:
……
刚刚是仲裁的询问环节,内容是你在申请版务时是否作出了以上表态。
你有责任作出正面回答,这是一次正式的警告。
Virtualize (abstract) 在 ta 的帖子中提到:
请你证明一下这话是本人说的,而不是你们的杜撰,可以吗?
本人深受感动,没想到松鼠你也是本人言论的热情学习者,不错不错!
本案更重要的问题是,楼主这个乱入的侵权资源分享,很明显跟该主题无关;请问一个网友跑到无关讨论里乱入,随手丢一个侵权信息,这样既扰乱原主题(which is 阅读总结)又本身内容不合适的、不符合版面定位的玩意,版务做了个删帖,你们有什么意见吗?
……
我正面回答你,我不记得了
如果你们有证据,那就是说过;没证据就是没说过,你懂了吗?
我提醒你们少造谣,做事拿真凭实据;本人并不在乎你们怎么判,随你们表演
Nameless (麦田与十三岁|石榴成熟时) 在 ta 的帖子中提到:
刚刚是仲裁的询问环节,内容是你在申请版务时是否作出了以上表态。
你有责任作出正面回答,这是一次正式的警告。
Virtualize竟然复活了,刚注意到
Arbitrator (北大未名BBS仲裁团) 在 ta 的帖子中提到:
仲裁团经初步讨论,决定受理以下仲裁案件:
仲裁人:biuJON
仲裁对象:Virtualize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