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罚】纪律委员会对医学足球队的处罚决定
北大足纪字【2023】11 号
纪律委员会对医学部足球队的处罚决定
在2023年5月21日进行的本届“北大杯”男子足球赛乙级半决赛医学部足球队(以下简称“医学”)与法学院足球队(以下简称“法学”)的比赛中,多名医学观众在比赛中违规进入场地,导致后续暴力行为的发生,医学领队因此被裁判员罚令出场。
2022-2023学年度北京大学学生足球协会纪律委员会根据裁判报告,依据《北京大学足球协会纪律准则及处罚办法(2021秋)》:
第三章 第六节 第六十二条
(一)除场上运动员外,其他人员,包括观众、运动队官员、替补或被替补下场的运动员,擅自进入比赛场地,未对比赛构成影响的,纪律委员会可以处以通报批评的处罚,并可同时处以罚款。
纪律委员会认为,医学观众的行为属于擅自进入比赛场地,造成严重后果,但未对比赛造成影响。纪律委员会综合以上情况,对医学部足球队进行通报批评。如果当事任何一方对纪律委员会或组的处罚决定提出异议,可在处罚决定下达后的 24 小时内向北大杯仲裁委员会进行上诉。
北京大学学生足球协会纪律委员会
2023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