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罚】纪律委员会对国关球员蓝一航的处罚决定
北大足纪字【2023】17 号
纪律委员会对国关球员蓝一航的处罚决定
在2023年5月28日进行的本届“北大杯”男子足球赛甲级决赛国际关系学院足球队(以下简称“国关”)与政府管理学院、历史学系、信息管理系联队(以下简称“政历信”)的比赛后,国关球员蓝一航与政历信观众任绍铭发生冲突并推搡对方。
2022-2023学年度北京大学学生足球协会纪律委员会根据相关证据及裁判报告,依据《北京大学足球协会纪律准则及处罚办法(2021秋)》:
第三章 第一节 第四十三条
(一)运动员推搡、推击他人,但没有对他人造成身体伤害或健康损害的,情节轻微的,禁赛3至4场,并处以至少200元的罚款;其他情况,禁赛至少一年,并处以至少300元的罚款。运动员实施其他暴力行为,但没有对他人造成身体伤害或健康损害的,禁赛至少一年,并处以至少300元的罚款;运动队官员或观众实施暴力行为,但没有造成身体伤害或健康损害的,禁止进入体育场区域至少一年,并处以至少300元的罚款。
纪律委员会认为,蓝一航的行为为暴力行为。纪律委员会决定,对国关球员蓝一航处以禁赛3场的处罚,对国际关系学院足球队处以200元的罚款。如果当事任何一方对纪律委员会或组委会的处罚决定提出异议,可在处罚决定下达后的 24 小时内向北大杯仲裁委员会进行上诉。
北京大学学生足球协会纪律委员会
2023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