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罚】纪律委员会对信科足球队的处罚决定
北大足纪字【2023】23号
纪律委员会对信息科学技术学院足球队的处罚决定
在2023年11月19日进行的本届“新生杯”男子足球赛12进8医信息管理系、历史学系联队(以下简称“信历”)与信息科学技术学院足球队(以下简称“信科”)的比赛中,信科观众辱骂对手,信科领队因此被裁判员罚令出场。
2023-2024学年度北京大学学生足球协会纪律委员会依据《北京大学足球协会纪律准则及处罚办法(2023秋)》:
第三章 第三十九条
对对手或其他人(除比赛官员)实施不当行为
被给予直接红牌(或虽未被给予直接红牌,但实施下列行为或与下列行为性质相同的行为)者,根据违纪情节或影响,在红牌自动停赛的基础上,可对其以下行为给予追加处罚:
(二)实施非体育行为(具有攻击性、侮辱性或辱骂性的语言、手势或动作)的, 给予禁赛或禁止进入体育场区域至少2场的处罚,并处罚款至少100元。
第三章 第四十四条
无法判定肇事者
(一)在多人违纪的情况下,如果无法逐一判定肇事者的,纪律委员会将首先处罚肇事者所属球队。被处罚者向纪律委员会如实举报肇事者,经查证属实后,其处罚可相应予以减轻至取消。
纪律委员会认为信科的行为属于对对手实施非体育行为。纪律委员会综合以上情况,决定对信息科学技术学院足球队进行通报批评并罚款200元。如果当事任何一方对纪律委员会或组委会的处罚决定提出异议,可在处罚决定下达后的 24 小时内向新生杯仲裁委员会提出上诉。
北京大学学生足球协会纪律委员会
2023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