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罚】纪律委员会对生新球员孙恒的处罚决定
纪律委员会对生命科学学院、新闻与传播学院足球联队球员孙恒的处罚决定
在2024年5月12日进行的本届“北大杯”男子足球赛甲级半决赛国际关系学院足球队(以下简称“国关”)与生命科学学院、新闻与传播学院足球联队(以下简称“生新”)的比赛中,生新球员孙恒在被犯规倒地后,故意使用过分力量以野蛮的方式蹬踹国关球员大腿、腰部,引发双方冲突,裁判员因此将其罚令出场。
2023-2024学年度北京大学学生足球协会纪律委员会依据《北京大学足球协会纪律准则及处罚办法(2023秋)》:
第三章 第三十九条
对对手或其他人(除比赛官员)实施不当行为
被给予直接红牌(或虽未被给予直接红牌,但实施下列行为或与下列行为性质相同的行为)者,根据违纪情节或影响,在红牌自动停赛的基础上,可对其以下行为给予追加处罚:
(三)实施暴力行为(推搡、肘击、拳击、踢打等)的,给予禁赛或禁止进入体育场至少3场的处罚,并处罚款至少150元,特别地:
3. 在遭受暴力行为后使用暴力行为进行还击的,同样应被处罚。
纪律委员会认为生新球员孙恒的行为属于对对手实施非体育行为。纪律委员会综合以上情况,决定对生新球员孙恒禁赛5场,罚款300元。如果当事任何一方对纪律委员会或组委会的处罚决定提出异议,可在处罚决定下达后的 24 小时内向北大杯仲裁委员会提出上诉。
北京大学学生足球协会纪律委员会
2024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