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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纪律委员会对元培球员吴伯涵的处罚决定

PKUFA北京大学足球协会 最后修改于2024-10-18 00:14:47
[楼主]1楼

    在2024年10月13日进行的本届“新生杯”男子足球赛小组赛国际关系学院足球队(以下简称“国关”)与元培学院足球队(以下简称“元培”)的比赛中,元培11号球员吴伯涵在与国关球员的争执中,用脚踢向国关球员臀部,主裁判第一时间以暴力行为向其出示红牌将其罚下。

 

    2024-2025学年度北京大学学生足球协会纪律委员会依据《北京大学足球协会纪律准则及处罚办法(2023秋)》:

    第三十九条 对对手或其他人(除比赛官员)实施不当行为

    被给予直接红牌(或虽未被给予直接红牌,但实施下列行为或与下列行为性质相同的行为)者,根据违纪情节或影响,在红牌自动停赛的基础上,可对其以下行为给予追加处罚:

    (三)实施暴力行为(推搡、肘击、拳击、踢打等)的,给予禁赛或禁止进入体育场至少3场的处罚,并处罚款至少150元,特别地:

    1.故意实施暴力行为并损害他人健康的,给予禁赛或禁止进入体育场至少2年的处罚,并处以当届赛事一支运动队全部比赛纪律保证金的罚款。

    2.故意为其他人实施暴力行为提供便利条件的,不论其他人是否实施了暴力行为,参考第二章第二节部分采取处罚。

    3.在遭受暴力行为后使用暴力行为进行还击的,同样应被处罚。

 

    纪律委员会综合比赛录像和裁判报告,认为元培球员吴伯涵的动作属于对国关球员实施的暴力行为,决定对元培球员吴伯涵进行通报批评,并处禁赛3场、罚款150元。如果当事任何一方对纪律委员会或组委会的处罚决定提出异议,可在处罚决定下达后的 24 小时内向新生杯仲裁委员会提出上诉。

 

北京大学学生足球协会纪律委员会

2024年10月18日

签名档

北京大学足球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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