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助】提前退租房东拒绝退多余租金
事件:
我在今年5月27日租了一间一居室,合同持续一年,但我在今年8月21日提前搬走了,我的租金缴纳到了8月27日。
退租后房东表示,她无法退我押金,但可以退我提前退租的、一周的租金。我提前退租是因为觉得居住在房子里威胁到我的人身安全,所以我也向房东争取,希望能退一部分押金;房东说我退租很突然,并且她人在国外无法将房屋继续出租,所以不同意退我押金。我表示接受这个决定。
签合同的时候,我给房东缴纳了包括水电燃气在内的一些杂费,退租的时候,房东表示她会计算一下,然后把剩余的杂费退还给我。8月23日,我尝试联系房东,询问杂费的计算情况,她说她手边没有合同,需要等到8月26日下周一才能让家里人发合同给她。8月27日(周二)和8月28日(周三),我询问她的杂费计算情况,并希望她把多余的租金退还给我,均未得到回复。8月29日,我继续联系房东,她在微信回复我说她在非洲。我希望她转结杂费和租金,她表示她由于种种原因(她没有合同无法计算、非洲网不好收不到我发给她的合同图片、她的微信支付额度不允许她微信转账给我)无法现在转给我,我需要等到9月10日她回国。
我提前退租的原因:
6月18日晚上十一点,有人来敲门找房东,说房东在很多债权人处欠了很多钱,他们全都联系不上她;他们之前联系她的时候,她表示她在非洲。房东留给他们的地址是我租的房子的地址,所以他们以为房东住在我租的这个房子里。他们希望我帮忙联系房东,并且告诉我,他们正在走起诉的程序,未来法院将可能收回这套房子(这套房子设置了抵押)。我当晚尝试帮忙联系房东,但房东没有回复我的微信消息以及微信电话。6月19日上午,房东回复了消息,表示她人在印度尼西亚,所以没有接国内的任何电话,并且告诉我,后续如果有人敲门就报警处理。
7月20日,我在外出一个礼拜之后回到家,发现家里门口有给房东的一份EMS邮件,我在微信联系房东之后,她让我直接扔掉。8月19日,我暑假回家之后返回北京,又在家里门口发现了寄给房东的文件。我联系房东之后她让我直接扔掉。
我觉得住在这个房子里不安全,所以提前搬走了。
其他:
房子的门是密码锁,密码是签合同的时候重新修改过的,我未将房门密码告知过任何人。8月29日房东和我说,我可以在收到她转给我的费用之后再把房门的密码告诉她。8月30日早晨,我查询房子剩余电费的时候发现,在8月21日我搬走之后到8月30日,房子的电费少了大约5块钱,这意味着有人在里面居住。
求助:
合同上写着,她应该在退租之后五日之内返还未发生的租金,同时她应该返还我的杂费。但目前退租一周多了,我时常联系不上她,联系上了她也用各种理由搪塞。我有合同、完整的聊天记录,以及房东的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请问我应该怎么处理这件事呢?
感觉只能报警了
Yukixxxxxxxx (yuki) 在 ta 的帖子中提到:
事件:
我在今年5月27日租了一间一居室,合同持续一年,但我在今年8月21日提前搬走了,我的租金缴纳到了8月27日。
退租后房东表示,她无法退我押金,但可以退我提前退租的、一周的租金。我提前退租是因为觉得居住在房子里威胁到我的人身安全,所以我也向房东争取,希望能退一部分押金;房东说我退租很突然,并且她人在国外无法将房屋继续出租,所以不同意退我押金。我表示接受这个决定。
……
10天5块电费,很可能不是有人居住:冰箱、插座等都耗电,一天一度在正常范围内
Yukixxxxxxxx (yuki) 在 ta 的帖子中提到:
事件:
我在今年5月27日租了一间一居室,合同持续一年,但我在今年8月21日提前搬走了,我的租金缴纳到了8月27日。
退租后房东表示,她无法退我押金,但可以退我提前退租的、一周的租金。我提前退租是因为觉得居住在房子里威胁到我的人身安全,所以我也向房东争取,希望能退一部分押金;房东说我退租很突然,并且她人在国外无法将房屋继续出租,所以不同意退我押金。我表示接受这个决定。
……
现在你也是债主好吧,干脆和其他债主一起起诉房东得了😂
Yukixxxxxxxx (yuki) 在 ta 的帖子中提到:
事件:
我在今年5月27日租了一间一居室,合同持续一年,但我在今年8月21日提前搬走了,我的租金缴纳到了8月27日。
退租后房东表示,她无法退我押金,但可以退我提前退租的、一周的租金。我提前退租是因为觉得居住在房子里威胁到我的人身安全,所以我也向房东争取,希望能退一部分押金;房东说我退租很突然,并且她人在国外无法将房屋继续出租,所以不同意退我押金。我表示接受这个决定。
……
楼主确认可能没太多生活经验,这个耗电量大概率没人住。
VANLF (十年) 在 ta 的帖子中提到:
10天5块电费,很可能不是有人居住:冰箱、插座等都耗电,一天一度在正常范围内
合同上有写如果提前退租,押金怎么处理么?提前退租毕竟是你违约在先了
一般市场行情来说,签一年合同,住三个月提前搬走,押金大概率拿不回来…
Yukixxxxxxxx (yuki) 在 ta 的帖子中提到:
事件:
我在今年5月27日租了一间一居室,合同持续一年,但我在今年8月21日提前搬走了,我的租金缴纳到了8月27日。
退租后房东表示,她无法退我押金,但可以退我提前退租的、一周的租金。我提前退租是因为觉得居住在房子里威胁到我的人身安全,所以我也向房东争取,希望能退一部分押金;房东说我退租很突然,并且她人在国外无法将房屋继续出租,所以不同意退我押金。我表示接受这个决定。
……
当事人您好:
迟复为歉!感谢您对北京大学法律援助协会的信任,以下分析与推断均仅基于您的单方陈述,若有错误之处,敬请谅解。
一、基本事实
根据您的描述,您于2024年5月27日租住案涉房屋,合同持续1年,并于2024年8月21日提前退租,租金缴纳至8月27日。经过交涉和协商,您与房东达成合意,房东退还8月21日至8月27日的租金,您在签合同时预先缴纳的杂费,押金不予返还。然而,时至您发布咨询贴文时,房东仍未如约退还价金。
二、诉求及建议
若理解准确,您对房东的诉求有二:第一,返还剩余房租;第二,返还未使用的杂费(水电燃气等)。对于房租的处理,租赁合同有明确约定(“合同上写着,她应该在退租之后五日之内返还未发生的租金”);对于杂费的处理,您也与房东达成了合意(“退租的时候,房东表示她会计算一下,然后把剩余的杂费退还给我”)。也就是说,目前的主要问题在于房东没有用实际行动履行自己的承诺。
据您发布贴文又已过去两个月,不知事情是否有所进展。若您还是未能通过协商获得价款返还,您可以尝试对房东提起民事诉讼,以下要点可资参考:
就证据而言,务必妥善保存您和房东交涉的全部聊天记录,最好用另一台设备为手机聊天记录录制视频,保障信息的真实、完整性。
就案件管辖而言,若房东(被告)已经在境外连续居住逾一年,即满足“民诉法解释”中对于涉外民事案件的界定,涉外民事案件原则上仍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与此同时,根据《民事诉讼法》和“民诉法解释”对于专属管辖的规定,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房屋租赁合同按照不动产纠纷确定管辖,涉外民事案件也是如此。总结来看,应当向案涉房产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若房东拒绝应诉,其将被视为放弃答辩权,不影响法院正常开庭、缺席判决。
三、其他问题
对于您提出的其他疑惑,于本节一并回复如下。
第一,对于房间是否有他人居住,若没有关闭总开关,无人居住房间的电器依旧会正常耗电、产生电费,您提供的金额并未脱离该范围。根据电费消耗推测有他人进入居住,证据似有不足。
第二,对于退租原因(及是否可能主张房东是否存在过错),若您只是因为“住在房子里不安全”而提前退租,在没有具体、明确的威胁人身安全的情况出现时,主张房东过错的空间有限。补充来看,就房产可能的抵押权负担问题,若抵押权的设定在与您签订租赁合同之后,抵押权实现并不会影响您租住房屋,即所谓的“买卖不破租赁”;若抵押权的设定在与您签订租赁合同之前,在抵押人(即案涉房东)没有书面告知您财产已抵押的情况下,抵押人应当对出租抵押物对您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然而,抵押人担责的时点是在抵押权通过种种途径得到实现、您对案涉房屋的使用权受到限制之时,在此之前主动退租,主张房东过错的可行性较小。
四、参考法律法规
1.《民法典》第405条
抵押权设立前,抵押财产已经出租并转移占有的,原租赁关系不受该抵押权的影响。
2.《民法典》第725条
租赁物在承租人按照租赁合同占有期限内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
3.《民事诉讼法》第33条
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因港口作业中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港口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4.《民事诉讼法》第147条
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5.《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66条
抵押人将已抵押的财产出租的,抵押权实现后,租赁合同对受让人不具有约束力。
抵押人将已抵押的财产出租时,如果抵押人未书面告知承租人该财产已抵押的,抵押人对出租抵押物造成承租人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如果抵押人已书面告知承租人该财产已抵押的,抵押权实现造成承租人的损失,由承租人自已承担。
6.《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28条
《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的不动产纠纷是指因不动产的权利确认、分割、相邻关系等引起的物权纠纷。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合同纠纷、房屋租赁合同纠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政策性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按照不动产纠纷确定管辖。
不动产已登记的,以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所在地为不动产所在地;不动产未登记的,以不动产实际所在地为不动产所在地。
7.《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520条
民事关系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认定为涉外民事关系:
(一)当事人一方或双方是外国公民、外国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无国籍人;
(二)当事人一方或双方的经常居所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
(三)标的物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
(四)产生、变更或者消灭民事关系的法律事实发生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
(五)可以认定为涉外民事关系的其他情形。
祝好!
咨询员编号:122
北京大学法律援助协会
2024年10月30日
Yukixxxxxxxx (yuki) 在 ta 的帖子中提到:
事件:
我在今年5月27日租了一间一居室,合同持续一年,但我在今年8月21日提前搬走了,我的租金缴纳到了8月27日。
退租后房东表示,她无法退我押金,但可以退我提前退租的、一周的租金。我提前退租是因为觉得居住在房子里威胁到我的人身安全,所以我也向房东争取,希望能退一部分押金;房东说我退租很突然,并且她人在国外无法将房屋继续出租,所以不同意退我押金。我表示接受这个决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