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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属被裁员要求签离职申请,有什么风险吗?

potatoyang182yzh_ 最后修改于2024-08-22 21:27:46
[楼主]1楼

公司正在裁员,赔偿谈判有两波,第一波是公司领导谈个n+1的金额,并签署如图的离职申请,签完领导留下一份给员工一份,员工拿着该申请去人力进行第二波谈判,谈好细节签署赔偿协议和解除劳动合同证明。目前已有上百人同时签署了离职申请(先签)和赔偿协议(后签),请问后期是否会有拿不到赔偿金的风险?拒绝签离职申请公司就拖着不谈判或者谈判直接让走法律程序,该如何应对(并不想耗费心力仲裁)?

thinky披风罗汉 2024-08-23 15:48:08
2楼

小心点,你这不是先自愿离职了,公司就不用付出赔偿金了,好像是套路。

potatoyang (182yzh_) 在 ta 的帖子中提到:

公司正在裁员,赔偿谈判有两波,第一波是公司领导谈个n+1的金额,并签署如图的离职申请,签完领导留下一份给员工一份,员工拿着该申请去人力进行第二波谈判,谈好细节签署赔偿协议和解除劳动合同证明。目前已有上百人同时签署了离职申请(先签)和赔偿协议(后签),请问后期是否会有拿不到赔偿金的风险?拒绝签离职申请公司就拖着不谈判或者谈判直接让走法律程序,该如何应对(并不想耗费心力仲裁)?

excaliburnas微笑迪妮莎 2024-08-23 18:22:05
3楼

签了第一个等于主动离职,不会给赔偿了

potatoyang (182yzh_) 在 ta 的帖子中提到:

公司正在裁员,赔偿谈判有两波,第一波是公司领导谈个n+1的金额,并签署如图的离职申请,签完领导留下一份给员工一份,员工拿着该申请去人力进行第二波谈判,谈好细节签署赔偿协议和解除劳动合同证明。目前已有上百人同时签署了离职申请(先签)和赔偿协议(后签),请问后期是否会有拿不到赔偿金的风险?拒绝签离职申请公司就拖着不谈判或者谈判直接让走法律程序,该如何应对(并不想耗费心力仲裁)?

gingerbreadgingerbread 2024-10-17 22:03:23
4楼

当事人您好:

        迟复为歉,感谢您对北京大学法律援助协会的信任!以下分析与推断均仅基于您的单方陈述,若有错误之处,敬请谅解。

        您亲属面临的情况是:公司裁员要求员工先签署离职申请,再进行赔偿谈判并最终签署赔偿协议和解除劳动合同证明。您的问题是:(1)先签署离职申请和赔偿协议,是否影响解除劳动合同后赔偿金的获取;(2)如何应对公司通过拖延谈判强迫员工签署离职申请。

一、关于获取赔偿金的风险问题

        员工签署离职申请后,公司将不构成“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故在法律上没有经济赔偿(2n)的义务,但需根据协商一致的“赔偿协议”对员工进行经济补偿(n+1)。诚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时需要向劳动者支付相当于经济补偿标准二倍的赔偿金,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规定,您陈述中的公司行为恐怕不能构成“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故应该不会给员工赔偿金。但鉴于您陈述中提到“赔偿谈判”的内容是“n+1”,那么我们倾向于认为你所说的“赔偿金”实则为“n+1”补偿金。如果提前签订的离职申请中有“因个人原因主动离职”“放弃经济补偿金”“与公司没有任何劳动纠纷”一类的条款,那么意味着劳动者主动离职,法律上公司其实没有义务对员工进行经济补偿,后期可能存在公司耍赖不签补偿协议的情况。但如果签订了“赔偿协议”,公司还是有义务根据“赔偿协议”对员工进行经济补偿。

        如果公司与劳动者签订了“赔偿协议”,但后续不按“赔偿协议”进行补偿,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第十五条的规定,您的亲属可以跳过前置的劳动仲裁,直接凭借赔偿协议和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向法院申请支付令,可参考(2023)云07民终354号判决书。要注意,一定要保存好赔偿协议和解除劳动合同证明,这是非常重要的证据。

        如果离职申请中有“放弃经济补偿”“与公司没有任何劳动纠纷”一类条款,确实会影响您亲属获得补偿金的权利。不过他仍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向法院主张:“离职申请”由公司统一提供,签署该申请是离职流程所必须的步骤,并非真实意思表示,这样的格式条款违背了公平原则,该离职申请无效,重新获得经济补偿权利,可参考(2020)豫01民终13604号判决书。但该途径存在法院不认可“格式条款”的风险,可参考(2023)黔0323民初2502号判决书。

二、关于如何应对公司逼迫员工签署离职申请

        您可以再尝试协商、调解与公司达成一致。但如果实在不行,您亲属最终可能还是需要通过仲裁乃至诉讼的手段来维护个人权利。在此提供一种应对方法:坚持不签离职申请,继续在该公司上班,待公司出现变相辞退行为后,主张公司构成“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您的亲属不签署离职申请,明确表明自己不想主动离职,继续留在公司上班,则可能会面临被取消岗位、被停发工资、被停用办公系统等,这些公司行为等同于通过事实行为明确表达不再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意思表示,构成非法解除劳动合同。这样违法变相辞退的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第四十八条的规定,您亲属可以收集证据证明公司存在上述行为并诉至法院,有可能获得赔偿金(2n)。可参考(2017)豫0184民初8428号判决书。此时若公司援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的规定,主张自己是经济性裁员,那么公司行为虽不属于非法解除劳动合同,无需支付赔偿金,但需支付经济补偿,您的亲属也能规避签署离职申请后无法获得经济补偿的风险。

 

三、参考法律法规及司法案例

1、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 【劳动合同的无效】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

(一)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

(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对劳动合同的无效或者部分无效有争议的,由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经济性裁员】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裁减人员时,应当优先留用下列人员:

  (一)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二)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三)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

 用人单位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重新招用人员的,应当通知被裁减的人员,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被裁减的人员。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 【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的计算】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 【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法律后果】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 【违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法律责任】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第十五条 劳动者以用人单位的工资欠条为证据直接提起诉讼,诉讼请求不涉及劳动关系其他争议的,视为拖欠劳动报酬争议,人民法院按照普通民事纠纷受理。

2、司法案例(见附件)

(2023)云07民终354号判决书

(2020)豫01民终13604号判决书

(2023)黔0323民初2502号判决书

(2017)豫0184民初8428号判决书

 

已上仅是个人基于您提供的事实的一些分析,您可以向专业律师进行进一步的核实与咨询。

祝好!

 

咨询员编号:104

北京大学法律援助协会

2024年10月17日 


potatoyang (182yzh_) 在 ta 的帖子中提到:

公司正在裁员,赔偿谈判有两波,第一波是公司领导谈个n+1的金额,并签署如图的离职申请,签完领导留下一份给员工一份,员工拿着该申请去人力进行第二波谈判,谈好细节签署赔偿协议和解除劳动合同证明。目前已有上百人同时签署了离职申请(先签)和赔偿协议(后签),请问后期是否会有拿不到赔偿金的风险?拒绝签离职申请公司就拖着不谈判或者谈判直接让走法律程序,该如何应对(并不想耗费心力仲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