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众应该知道真相吗?选择权应该交给公众吗?
最近看到法国高考作文题目,想到一些有意思的议题。很想知道对于事情用掩盖真相的处理方法,要比将真相告知给公众让公众用脚投票要更加合理吗?或者说更符合大众利益?
到底是公众知道真相的结果更重要还是掩盖真相有一个假设上更符合大众利益的结果更重要?
要看什么样的公众
心智正常成熟,分得清事实和观点的公众,必然有权知道真相,反正你想隐瞒,他们也有能力查出来或推理出疑点
心智不成熟,分不清事实和观点,愿望和现实,只要是对自己不利的事实或观点都拒绝承认,只要符合自己愿望,哪怕再不现实都相信的公众,比如杀猪盘受众,沉迷琼瑶剧或沉迷权术的人,这样的人没有能力承受选择错误的痛苦,这种人喜欢被强权包养,是专制体制的同谋。真相对他们来说没有任何意义,反正权大于一切时指鹿都可以为马
daviddai (洗dc街的沃夫) 在 ta 的帖子中提到:
最近看到法国高考作文题目,想到一些有意思的议题。很想知道对于事情用掩盖真相的处理方法,要比将真相告知给公众让公众用脚投票要更加合理吗?或者说更符合大众利益?
到底是公众知道真相的结果更重要还是掩盖真相有一个假设上更符合大众利益的结果更重要?
仅以法国高考就事论事而言,其实这类作文也都有应试套路,另一种八股罢了
daviddai (洗dc街的沃夫) 在 ta 的帖子中提到:
最近看到法国高考作文题目,想到一些有意思的议题。很想知道对于事情用掩盖真相的处理方法,要比将真相告知给公众让公众用脚投票要更加合理吗?或者说更符合大众利益?
到底是公众知道真相的结果更重要还是掩盖真相有一个假设上更符合大众利益的结果更重要?
你这个想法很危险,因为没有中间地带。我承认事实对大部分人没用甚至起到相反作用,但是如果因此就否认事实,对法制带来的结构性破坏长期来看对有心智的人也是危险的。
yangeva (Eva) 在 ta 的帖子中提到:
要看什么样的公众
心智正常成熟,分得清事实和观点的公众,必然有权知道真相,反正你想隐瞒,他们也有能力查出来或推理出疑点
心智不成熟,分不清事实和观点,愿望和现实,只要是对自己不利的事实或观点都拒绝承认,只要符合自己愿望,哪怕再不现实都相信的公众,比如杀猪盘受众,沉迷琼瑶剧或沉迷某一种权术(包括科举制下的刷题)的人,这样的人没有能力承受选择错误的痛苦,这种人喜欢被强权包养,是专制体制的同谋。真相对他们来说没有任何意义,反正权大于一切时指鹿都可以为马
如果大部分人都是第二种人,哪里来的法制结构?不过是以法为名的人治江湖而已,比如,公众应该知道萧峰身世的真相吗?丐帮帮主的选择权应该交给公众吗?那些几乎没有逻辑推理能力的公众承受得起真相被慕容博、马夫人和全冠清这样的Psychopath操控的后果吗?
一个社会得有足够多的法治精英及追随者能够镇得住玩弄权术的人,才能搭建起法治框架来
wwwxxx (智者向内寻求力量) 在 ta 的帖子中提到:
你这个想法很危险,因为没有中间地带。我承认事实对大部分人没用甚至起到相反作用,但是如果因此就否认事实,对法制带来的结构性破坏长期来看对有心智的人也是危险的。
我不同意你的地方,在于你的二分法过于简单...
人的水平绝不会是服从两点分布,它起码是个连续型分布而非离散型分布...
当然,处理为离散型分布,可能比较简单,但不能过于简单...
事实真相的公开程度与公开方式,相应地也应该是有层次的...
通过官方、非官方的“解读”,更可以使不同层次之间的过渡平滑...
yangeva (Eva) 在 ta 的帖子中提到:
如果大部分人都是第二种人,哪里来的法制结构?不过是以法为名的人治江湖而已,比如,公众应该知道萧峰身世的真相吗?丐帮帮主的选择权应该交给公众吗?那些几乎没有逻辑推理能力的公众承受得起真相被慕容博、马夫人和全冠清这样的Psychopath操控的后果吗?
一个社会得有足够多的法治精英及追随者能够镇得住玩弄权术的人,才能搭建起法治框架来
一些真相可以在一些时候可以告诉一些人
daviddai (洗dc街的沃夫) 在 ta 的帖子中提到:
最近看到法国高考作文题目,想到一些有意思的议题。很想知道对于事情用掩盖真相的处理方法,要比将真相告知给公众让公众用脚投票要更加合理吗?或者说更符合大众利益?
到底是公众知道真相的结果更重要还是掩盖真相有一个假设上更符合大众利益的结果更重要?
这不是水平问题,至少不全是。水平强如萧峰,在现实与自己的愿望发生冲突的关键时刻一样缺乏求真的逻辑理性,甚至用模糊的质问有意诱导段正淳承认30年前的惨案错误,这样他就可以赶快把这事了结了好实现跟阿朱去塞外的心愿,等到阿朱死后重回段住所,大脑又恢复清醒,发现墙上挂的段正淳的字迹绝非带头大哥……
具备一类人的水平,但是关键时刻根本不用或用不上,对促进法治没有任何意义。要说水平,985211一直是扩招的,国民受教育水平一直在提高,可是法治从08-09年开始一直在倒退。
决定关键时刻用什么思路,信什么的是文化基因问题。比如别看萧峰无惧他人非议,根据证据和逻辑为慕容复做无罪辩护,一到灵魂拷问的关键时刻,比如有了阿朱之后,对证据和逻辑就可以熟视无睹,认了老爸之后,更是直接挑战道义,不但不追究老爸杀死自己养父母恩师的罪责,甚至直接宣布,谁要报仇先过他这关……
文化基因的分布至少到目前为止还是离散的,也许空间上是连续的。比如家族主义文化圈和个体主义文化圈。
如果某个文化圈内的人,无论能力强弱,水平高低,其生存和发展并不需要依赖真相做出决策(比如靠强权博弈),风控也不需要法治(比如靠家族or强权联手or寄生),那真相对他们来说只是少部分人操控制造信息差牟利或维持等级秩序的手段,如你和楼上网友所说,择时择人按梯度公布。至于官方和非官方解读,那就需要言论自由,可是有了言论自由就很难维持等级秩序,也没法根据统治者的利益随意修改剧本。我不同意这种操控真相制造信息差的做法,但是在这样的文化圈内,它的确是有效的。
只有当某个文化圈内的人(通常多数人具备独立的逻辑思维能力或者更相信逻辑而非立场或情感偏好),其生存和发展必需依靠真相做出决策,风控主要依靠法治,并且心甘情愿接受公正的法治结果,那真相才是基本人权,必须让公众知道他们有权知道的全部,不能被随意修改解读删除,否则会导致决策失误
现在的问题是,不同文化圈的人,由于空间上的连续很容易发生冲突,发生冲突时,由于作为操控手段的"真相"(真假混杂的剧本)过多,作为决策依据的真相(具有证据价值的)获得成本会极大增加,最终会使法治成本增加而失效
lea (无爱即无忧) 在 ta 的帖子中提到:
我不同意你的地方,在于你的二分法过于简单...
人的水平绝不会是服从两点分布,它起码是个连续型分布而非离散型分布...
当然,处理为离散型分布,可能比较简单,但不能过于简单...
……
大众具有懒惰性、愚昧性、自私性,更重要的是,大众无法对大众负责,一旦决策失误,谁来背锅?
简单地把信息公布给公众跟公共决策、透明决策画上等号,本质上是一种决策懒惰。
daviddai (洗dc街的沃夫) 在 ta 的帖子中提到:
最近看到法国高考作文题目,想到一些有意思的议题。很想知道对于事情用掩盖真相的处理方法,要比将真相告知给公众让公众用脚投票要更加合理吗?或者说更符合大众利益?
到底是公众知道真相的结果更重要还是掩盖真相有一个假设上更符合大众利益的结果更重要?
公众未必能做出正确选择
但是以“公众愚蠢肯定会做出错误选择,所以不该知道真相”为借口做坏事的坏人太多了,仅仅为了防止这些坏人兴风作浪,也应该让公众知道真相,至少是大部分真相
daviddai (洗dc街的沃夫) 在 ta 的帖子中提到:
最近看到法国高考作文题目,想到一些有意思的议题。很想知道对于事情用掩盖真相的处理方法,要比将真相告知给公众让公众用脚投票要更加合理吗?或者说更符合大众利益?
到底是公众知道真相的结果更重要还是掩盖真相有一个假设上更符合大众利益的结果更重要?
萧峰的身世在他上任丐帮关键岗位前就应该告知公众,而不是拖到不能公布的地步为止。只不过他的身世被隐匿为的是玄慈这些人的名声,及偷袭契丹带来的地缘冲突风险。
玄慈违背寺规二十年了,自杀不是因为违规、误杀乔峰家人或者害叶二娘一生,而是因为违规被公众知晓了。一个人人都有原罪,不查都是焦裕禄的虚伪江湖就是这样缔造出来的。
yangeva (Eva) 在 ta 的帖子中提到:
如果大部分人都是第二种人,哪里来的法制结构?不过是以法为名的人治江湖而已,比如,公众应该知道萧峰身世的真相吗?丐帮帮主的选择权应该交给公众吗?那些几乎没有逻辑推理能力的公众承受得起真相被慕容博、马夫人和全冠清这样的Psychopath操控的后果吗?
一个社会得有足够多的法治精英及追随者能够镇得住玩弄权术的人,才能搭建起法治框架来
这个前提就很contradiction了,按照观察来看,长期得不到真相的地方,公众两极分化会变得越来越严重:
一种越来越无脑,只跟随意见领袖,比如说“权威信息”
另外一种则怀疑一切
使公众心智变得成熟,第一步就是公开真相
yangeva (Eva) 在 ta 的帖子中提到:
要看什么样的公众
心智正常成熟,分得清事实和观点的公众,必然有权知道真相,反正你想隐瞒,他们也有能力查出来或推理出疑点
心智不成熟,分不清事实和观点,愿望和现实,只要是对自己不利的事实或观点都拒绝承认,只要符合自己愿望,哪怕再不现实都相信的公众,比如杀猪盘受众,沉迷琼瑶剧或沉迷某一种权术(包括科举制下的刷题)的人,这样的人没有能力承受选择错误的痛苦,这种人喜欢被强权包养,是专制体制的同谋。真相对他们来说没有任何意义,反正权大于一切时指鹿都可以为马
人有追求真相的权利,更有追求真相的需求。哪怕是在你看来“心智不成熟”的人,也会有疑问和好奇,也会对自身利益和处境有所感受,而人类这基础上会生发出思考,因而公众是有探寻真相的需求。在对真相的接近中,公众也会培养出思考能力,这是一个过程。
就如“谁来启蒙启蒙者”这个问题:人类启蒙的可能性就寓于人类本身。人会因为好奇、怀疑、反思的本性而逐渐摆脱加于己身的蒙昧状态。
“探寻真相,很多时候是要突破我自己的矇昧。启蒙不是开导别人,而是敢于知道。”
yangeva (Eva) 在 ta 的帖子中提到:
要看什么样的公众
心智正常成熟,分得清事实和观点的公众,必然有权知道真相,反正你想隐瞒,他们也有能力查出来或推理出疑点
心智不成熟,分不清事实和观点,愿望和现实,只要是对自己不利的事实或观点都拒绝承认,只要符合自己愿望,哪怕再不现实都相信的公众,比如杀猪盘受众,沉迷琼瑶剧或沉迷某一种权术(包括科举制下的刷题)的人,这样的人没有能力承受选择错误的痛苦,这种人喜欢被强权包养,是专制体制的同谋。真相对他们来说没有任何意义,反正权大于一切时指鹿都可以为马
通过骗与瞒,你或许能成功“稳住”一时,但其可能代价是,公信力的流失会导致最终你稳不住时,也没有了通过真相换取公众信任的退路——因为彼此之间没有了共同底线
greatness (hahaha) 在 ta 的帖子中提到:
中国没有那种环境,社会稳定是一切发展的前提,为了所谓的“真相”抛掉社会发展,只能是得不偿失
公众知不知道真相只是方式,主要是能不能承受知道真相带来的各种结果,这个很难评
daviddai (洗dc街的沃夫) 在 ta 的帖子中提到:
最近看到法国高考作文题目,想到一些有意思的议题。很想知道对于事情用掩盖真相的处理方法,要比将真相告知给公众让公众用脚投票要更加合理吗?或者说更符合大众利益?
到底是公众知道真相的结果更重要还是掩盖真相有一个假设上更符合大众利益的结果更重要?
你只不过是有特定立场罢了
公开真相是在操纵群众——没错,同样不公开真相也是在操纵群众,只是动机不一样罢了
慕容博想要复兴大燕,乔峰师傅想要保卫大宋,哈哈哈,有什么本质不同吗
yangeva (Eva) 在 ta 的帖子中提到:
如果大部分人都是第二种人,哪里来的法制结构?不过是以法为名的人治江湖而已,比如,公众应该知道萧峰身世的真相吗?丐帮帮主的选择权应该交给公众吗?那些几乎没有逻辑推理能力的公众承受得起真相被慕容博、马夫人和全冠清这样的Psychopath操控的后果吗?
一个社会得有足够多的法治精英及追随者能够镇得住玩弄权术的人,才能搭建起法治框架来
什么是真相并不重要,每个人都有自己的价值体系去支撑自己愿意相信的真相。但是真相探寻的过程很重要,支持每个人在不损害他人的情况下开口讲话,而不是不允许异议者出现。在不同的声音中,自然可以看到事情更加全面,至于是不是真相,是不是真理,这些都不重要。另外,全部交给民众自由选择不可取,说大众大多是乌合之众有点过于严重,但是比方说现阶段需要一个医生来做外科手术,让大众选,很可能是选出马爸爸这样煽动力极强的人来操刀手术。
daviddai (洗dc街的沃夫) 在 ta 的帖子中提到:
最近看到法国高考作文题目,想到一些有意思的议题。很想知道对于事情用掩盖真相的处理方法,要比将真相告知给公众让公众用脚投票要更加合理吗?或者说更符合大众利益?
到底是公众知道真相的结果更重要还是掩盖真相有一个假设上更符合大众利益的结果更重要?
首先得定义真相。不同人眼中的真相不一样。20多年前有个鲜橙多事件,不知道有没有人记得。
daviddai (洗dc街的沃夫) 在 ta 的帖子中提到:
最近看到法国高考作文题目,想到一些有意思的议题。很想知道对于事情用掩盖真相的处理方法,要比将真相告知给公众让公众用脚投票要更加合理吗?或者说更符合大众利益?
到底是公众知道真相的结果更重要还是掩盖真相有一个假设上更符合大众利益的结果更重要?
不存在任何不进行情报管制的政府
daviddai (洗dc街的沃夫) 在 ta 的帖子中提到:
最近看到法国高考作文题目,想到一些有意思的议题。很想知道对于事情用掩盖真相的处理方法,要比将真相告知给公众让公众用脚投票要更加合理吗?或者说更符合大众利益?
到底是公众知道真相的结果更重要还是掩盖真相有一个假设上更符合大众利益的结果更重要?
确实可以辩证地看待,但绝不应该对公众群体二分,只能试着对真相性质二分,因为无论如何人人都应平等。
如果真相指的是实际发生了什么,那确实在转化为公众的集体记忆中有许多可操纵的地方,只要知情者全部改口或沉默即可。
因此我认为,对于一个真相是否应该被掩盖的核心标准是:是否有任何人在真相被掩盖后受到了伤害。
如果所有涉及到真相的人都没有收到伤害,那么 ta 们都有动机自愿地修改自己的证词,这时候隐瞒真相无可非议。
但是只要有任何一个人在掩瞒后利益受到侵犯,那么就不应该将真相掩瞒。因为对于每一个人,我们都不能让 ta 失去对事实与公正的信念。
daviddai (洗dc街的沃夫) 在 ta 的帖子中提到:
最近看到法国高考作文题目,想到一些有意思的议题。很想知道对于事情用掩盖真相的处理方法,要比将真相告知给公众让公众用脚投票要更加合理吗?或者说更符合大众利益?
到底是公众知道真相的结果更重要还是掩盖真相有一个假设上更符合大众利益的结果更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