吸毒记录封存没有人讨论吗?
首先,请跟我念一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06年开始执行,12和今年中分别修订过两次,他还有一个别名“小刑法”
他是法律,不是规章也不是制度
其次,如果你认为道德是比法律更“低级”的准绳或者标注,那么我支持你说话的权利,但恕我难以沟通
跟你相反,我恰恰是认为“仁治”是要比“法治”发展更高层级的,现在法治都还千疮百孔,就别跟我谈道德约束了
(曾经的曾经,楼上噪音扰民也是靠道德约束,很庆幸明年他就归你看不起的那部小刑法了,我很开心,希望你也开心
BlancRedCesc (Le Professeur) 在 ta 的帖子中提到:
所以黄赌毒在仅涉及个人行为且情节较轻时到现在都是违反治安条例而非刑事犯罪啊,并不矛盾。
不是所有事情都要交给法律,很多事情是社会和道德的责任——不如说把社会和道德的责任一股脑交给法律,才是当下社会道德世风日下的重要原因之一:因为个体发现自己不再具有主观“行好事”的必要性,反正一切都是以法律约束来决定,走向的是道德败坏,而非道德提升。
错误地释法,无疑就是误导...
我的理解,吸毒不入刑,只是给误吸留出法律空间...
而那些不属于误吸的情况,基本都涉刑了...
BlancRedCesc (Le Professeur) 在 ta 的帖子中提到:
我无意为吸毒者辩护,也觉得这种行为就应该严令禁止。
但是错误的手段只会把人带向错误的结果。
理论上我是44楼,码一个先
weimingboy (weimingsky) 在 ta 的帖子中提到:
2026年1月1日起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一百三十六条:违反治安管理的记录(含吸毒)应当予以封存,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或者公开,但有关国家机关为办案需要或者有关单位根据国家规定进行查询的除外。依法进行查询的单位,应当对被封存的违法记录的情况予以保密。
北京大学法学院研究员 人权法与人道法研究中心主任 赵宏:吸毒行为是违法,不是犯罪。犯罪,比如说贩毒,或是说制造毒品,这些是犯罪行为,刑法对于这类行为它的打击力度是很大的,但吸食毒品行为,它本来就是一个治安违法行为。法律上来说,如果吸食毒品,治安管理处罚法对他的处罚就是最高15天的拘留处罚。
我的描述(尤其第二段)确实有不准确的地方,我的重点可能还是不入刑
我不觉得道德是比法律更低级的准绳,我觉得法律是一刀切的处理方式,而很多问题不太能用一刀切的方式解决,仅此而已。
dodobus (假寐) 在 ta 的帖子中提到:
首先,请跟我念一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06年开始执行,12和今年中分别修订过两次,他还有一个别名“小刑法”
他是法律,不是规章也不是制度
……
吸毒被抓3次及以上,就应该公开了……
BlancRedCesc (Le Professeur) 在 ta 的帖子中提到:
所以说了啊,法律会在下游造成其他社会影响的部分对吸毒者进行惩罚。这件事不意味着吸毒者会逃脱社会和法律的惩罚,是法律和程序正义进步的一步。
打卡留影
weimingboy (weimingsky) 在 ta 的帖子中提到:
2026年1月1日起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一百三十六条:违反治安管理的记录(含吸毒)应当予以封存,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或者公开,但有关国家机关为办案需要或者有关单位根据国家规定进行查询的除外。依法进行查询的单位,应当对被封存的违法记录的情况予以保密。
北京大学法学院研究员 人权法与人道法研究中心主任 赵宏:吸毒行为是违法,不是犯罪。犯罪,比如说贩毒,或是说制造毒品,这些是犯罪行为,刑法对于这类行为它的打击力度是很大的,但吸食毒品行为,它本来就是一个治安违法行为。法律上来说,如果吸食毒品,治安管理处罚法对他的处罚就是最高15天的拘留处罚。
挂科和延毕也应该封存,毕竟只是没好好学习或者科研,没有对社会造成任何危害。
weimingboy (weimingsky) 在 ta 的帖子中提到:
2026年1月1日起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一百三十六条:违反治安管理的记录(含吸毒)应当予以封存,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或者公开,但有关国家机关为办案需要或者有关单位根据国家规定进行查询的除外。依法进行查询的单位,应当对被封存的违法记录的情况予以保密。
北京大学法学院研究员 人权法与人道法研究中心主任 赵宏:吸毒行为是违法,不是犯罪。犯罪,比如说贩毒,或是说制造毒品,这些是犯罪行为,刑法对于这类行为它的打击力度是很大的,但吸食毒品行为,它本来就是一个治安违法行为。法律上来说,如果吸食毒品,治安管理处罚法对他的处罚就是最高15天的拘留处罚。
有的事情不能一概而论,吸毒作为严重违法行为,个人认为可以入刑,按照打击罪犯的方式打击,出狱后享有刑满释放人员的同等社会评价和权利
但这不等于搞一刀切,一切违法都终身记录,否则到后来一定会搞成“无票乘车、到站不下车将记入个人征信档案,一次越站,终身受限!”
Mammal (达达杀猪菜) 在 ta 的帖子中提到:
挂科和延毕也应该封存,毕竟只是没好好学习或者科研,没有对社会造成任何危害。
第一个问题我28L回答过了。如果从风险出发,“吸毒”对标的不是“醉驾”而是“酗酒醉酒”。
你说的第二句话我完全同意。
zisan (阿八阿八) 在 ta 的帖子中提到:
那按你这样说醉驾就不该定罪,没撞人的醉驾干扰谁的权益了?为什么不撞完人再定一个撞人罪。同时,虽然醉驾犯罪,但毒驾不是哦。定不定罪还不是立法者一句话,本质就是立法者对立法权力的垄断
我觉得这种情况确实可以规定在“情节严重”里面,确实应该公开案底。
micoloveu (一点爱) 在 ta 的帖子中提到:
吸毒被抓3次及以上,就应该公开了……
不误吸/复吸/涉及其他犯罪,确实是非常常见的,相关性极高。
但是相关性高不意味着充分条件,可以再有法律去惩罚复吸/其他犯罪,不意味着封存“只因吸毒”造成的轻犯是错误的。
lea (无爱即无忧) 在 ta 的帖子中提到:
错误地释法,无疑就是误导...
我的理解,吸毒不入刑,只是给误吸留出法律空间...
而那些不属于误吸的情况,基本都涉刑了...
不敢说,不敢想,只能说我个人很反对这个变动,不知道为什么之前没有公示期什么的
weimingboy (weimingsky) 在 ta 的帖子中提到:
2026年1月1日起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一百三十六条:违反治安管理的记录(含吸毒)应当予以封存,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或者公开,但有关国家机关为办案需要或者有关单位根据国家规定进行查询的除外。依法进行查询的单位,应当对被封存的违法记录的情况予以保密。
北京大学法学院研究员 人权法与人道法研究中心主任 赵宏:吸毒行为是违法,不是犯罪。犯罪,比如说贩毒,或是说制造毒品,这些是犯罪行为,刑法对于这类行为它的打击力度是很大的,但吸食毒品行为,它本来就是一个治安违法行为。法律上来说,如果吸食毒品,治安管理处罚法对他的处罚就是最高15天的拘留处罚。
讨论了也没用,索性闭嘴了
weimingboy (weimingsky) 在 ta 的帖子中提到:
2026年1月1日起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一百三十六条:违反治安管理的记录(含吸毒)应当予以封存,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或者公开,但有关国家机关为办案需要或者有关单位根据国家规定进行查询的除外。依法进行查询的单位,应当对被封存的违法记录的情况予以保密。
北京大学法学院研究员 人权法与人道法研究中心主任 赵宏:吸毒行为是违法,不是犯罪。犯罪,比如说贩毒,或是说制造毒品,这些是犯罪行为,刑法对于这类行为它的打击力度是很大的,但吸食毒品行为,它本来就是一个治安违法行为。法律上来说,如果吸食毒品,治安管理处罚法对他的处罚就是最高15天的拘留处罚。
虽然我们讨论了也没用,但确实是我少有的支持的一次,如果按照民意来审判,那吸毒者都得被枪毙
weimingboy (weimingsky) 在 ta 的帖子中提到:
2026年1月1日起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一百三十六条:违反治安管理的记录(含吸毒)应当予以封存,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或者公开,但有关国家机关为办案需要或者有关单位根据国家规定进行查询的除外。依法进行查询的单位,应当对被封存的违法记录的情况予以保密。
北京大学法学院研究员 人权法与人道法研究中心主任 赵宏:吸毒行为是违法,不是犯罪。犯罪,比如说贩毒,或是说制造毒品,这些是犯罪行为,刑法对于这类行为它的打击力度是很大的,但吸食毒品行为,它本来就是一个治安违法行为。法律上来说,如果吸食毒品,治安管理处罚法对他的处罚就是最高15天的拘留处罚。
翻墙也是违法,建议公开每个人翻墙记录,狠狠打击那些浏览敌特网站的不法分子
weimingboy (weimingsky) 在 ta 的帖子中提到:
2026年1月1日起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一百三十六条:违反治安管理的记录(含吸毒)应当予以封存,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或者公开,但有关国家机关为办案需要或者有关单位根据国家规定进行查询的除外。依法进行查询的单位,应当对被封存的违法记录的情况予以保密。
北京大学法学院研究员 人权法与人道法研究中心主任 赵宏:吸毒行为是违法,不是犯罪。犯罪,比如说贩毒,或是说制造毒品,这些是犯罪行为,刑法对于这类行为它的打击力度是很大的,但吸食毒品行为,它本来就是一个治安违法行为。法律上来说,如果吸食毒品,治安管理处罚法对他的处罚就是最高15天的拘留处罚。
吸毒人员危害家庭成员的比例说99%都少了。和赌博的性质类似。不知道您是真不知道还是揣着明白装糊涂。
BlancRedCesc (Le Professeur) 在 ta 的帖子中提到:
我觉得他说的没毛病,是否封存的核心应该是之前的违法行为是否危害到了他人(或公共)的安全/利益,不懂为什么敌意这么大。
什么都管,什么都开盒曝光,毫无隐私的社会就是人想要的吗...
不是每个吸毒人员都有”家庭成员“的。以及你可以思考一下你的99%的基数究竟是全部的吸毒人员,还是你能”看“到的吸毒人员。
还是我前面说的,我没有给吸毒人员辩护的动机,我就是单纯觉得这条法律的初衷确实是保护个人隐私不被滥用。
也不知道是谁明白还是谁糊涂。
crispy (whitewolf) 在 ta 的帖子中提到:
吸毒人员危害家庭成员的比例说99%都少了。和赌博的性质类似。不知道您是真不知道还是揣着明白装糊涂。
没啥问题啊,一视同仁
weimingboy (weimingsky) 在 ta 的帖子中提到:
2026年1月1日起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一百三十六条:违反治安管理的记录(含吸毒)应当予以封存,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或者公开,但有关国家机关为办案需要或者有关单位根据国家规定进行查询的除外。依法进行查询的单位,应当对被封存的违法记录的情况予以保密。
北京大学法学院研究员 人权法与人道法研究中心主任 赵宏:吸毒行为是违法,不是犯罪。犯罪,比如说贩毒,或是说制造毒品,这些是犯罪行为,刑法对于这类行为它的打击力度是很大的,但吸食毒品行为,它本来就是一个治安违法行为。法律上来说,如果吸食毒品,治安管理处罚法对他的处罚就是最高15天的拘留处罚。
“之前的违法行为是否危害到了他人(或公共)的安全/利益”。统计比例不是99%就让“家庭成员”的安全/利益不是安全/利益了吗?我的批判只针对你这条道德高地,你“前面说的”我没有看到,我没有义务看你在这条暴论后面的找补。
BlancRedCesc (Le Professeur) 在 ta 的帖子中提到:
不是每个吸毒人员都有”家庭成员“的。以及你可以思考一下你的99%的基数究竟是全部的吸毒人员,还是你能”看“到的吸毒人员。
还是我前面说的,我没有给吸毒人员辩护的动机,我就是单纯觉得这条法律的初衷确实是保护个人隐私不被滥用。
也不知道是谁明白还是谁糊涂。
从概率论的角度来看,改革开放,既有往好的方向改的概率,也有往坏的方向改的概率。哪个大,哪个小,看水平
weimingboy (weimingsky) 在 ta 的帖子中提到:
2026年1月1日起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一百三十六条:违反治安管理的记录(含吸毒)应当予以封存,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或者公开,但有关国家机关为办案需要或者有关单位根据国家规定进行查询的除外。依法进行查询的单位,应当对被封存的违法记录的情况予以保密。
北京大学法学院研究员 人权法与人道法研究中心主任 赵宏:吸毒行为是违法,不是犯罪。犯罪,比如说贩毒,或是说制造毒品,这些是犯罪行为,刑法对于这类行为它的打击力度是很大的,但吸食毒品行为,它本来就是一个治安违法行为。法律上来说,如果吸食毒品,治安管理处罚法对他的处罚就是最高15天的拘留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