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谓偷拍??
以下均不包含私密部位的讨论。
1 男拍女: 公共场所(地铁、广场)拍女生照片叫不叫偷拍?路上正常拍美女叫不叫偷拍?春熙路那些举着相机拍美女的算不算偷拍?
2 女拍男:公共场所(地铁、广场)拍男生照片叫不叫偷拍?路上拍帅哥叫不叫偷拍?机场举着手机拍男明星的叫不叫偷拍?
如果要处理,那么性转后也应得到同样标准的处理。别tm双标。
理论上都算或者都不算
实际上你会被喷
摊手手
dispatch (dispatch) 在 ta 的帖子中提到:
以下均不包含私密部位的讨论。
1 男拍女: 公共场所(地铁、广场)拍女生照片叫不叫偷拍?路上正常拍美女叫不叫偷拍?春熙路那些举着相机拍美女的算不算偷拍?
2 女拍男:公共场所(地铁、广场)拍男生照片叫不叫偷拍?路上拍帅哥叫不叫偷拍?机场举着手机拍男明星的叫不叫偷拍?
……
楼主讨论的话题是否和这个有关
法律里面有非法证据排除原则
而偷拍的事物有可能被视为非法证据
dispatch (dispatch) 在 ta 的帖子中提到:
以下均不包含私密部位的讨论。
1 男拍女: 公共场所(地铁、广场)拍女生照片叫不叫偷拍?路上正常拍美女叫不叫偷拍?春熙路那些举着相机拍美女的算不算偷拍?
2 女拍男:公共场所(地铁、广场)拍男生照片叫不叫偷拍?路上拍帅哥叫不叫偷拍?机场举着手机拍男明星的叫不叫偷拍?
……
非证排是毒树之果理论在刑诉法中的具象化规则 规制的是检察机关在侦查过程中存在刑讯等违反程序规则的行为时 所获得的证据不属于有效证据的情形
因此本帖中所提到的偷拍证据大概是不需要用非证排理论规制的
事实上 偷拍证据在许多情况下都是有效的 尤其是特殊情况下无法正常取证的情形(比如家暴取证) 在一般情况下同样也有认可的情况(比如方正知产权案的关键证据就是偷拍交易过程获得的)
需要排除的证据除了有刑讯情况外还有一种重要情形是陷阱取证 即行为人没有违法行为 取证方通过诱导手段使行为人产生了违法行为并获得的证据也不属于有效证据 本帖中的情况大概不是此种(
SQ (反watern联盟会长(反这个字代替了很脏的字)) 在 ta 的帖子中提到:
楼主讨论的话题是否和这个有关
法律里面有非法证据排除原则
而偷拍的事物有可能被视为非法证据
让拍就拍,不让拍就删,拍了后被拍的人不知道或不管就留着,留着后不要随便公开,公开不要造成被拍人产生苦难。如果得到被拍人同意公开就没啥问题。
dispatch (dispatch) 在 ta 的帖子中提到:
以下均不包含私密部位的讨论。
1 男拍女: 公共场所(地铁、广场)拍女生照片叫不叫偷拍?路上正常拍美女叫不叫偷拍?春熙路那些举着相机拍美女的算不算偷拍?
2 女拍男:公共场所(地铁、广场)拍男生照片叫不叫偷拍?路上拍帅哥叫不叫偷拍?机场举着手机拍男明星的叫不叫偷拍?
……
先来看看【民法典】2020中的相关内容。
A 有关肖像权
第一千零一十八条 【肖像权】自然人享有肖像权,有权依法制作、使用、公开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肖像。肖像是通过影像、雕塑、绘画等方式在一定载体上所反映的特定自然人可以被识别的外部形象。
第一千零一十九条 【肖像权消极权能】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丑化、污损,或者利用信息技术手段伪造等方式侵害他人的肖像权。未经肖像权人同意,不得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未经肖像权人同意,肖像作品权利人不得以发表、复制、发行、出租、展览等方式使用或者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
第一千零二十条 【肖像权的合理使用】合理实施下列行为的,可以不经肖像权人同意:
(一)为个人学习、艺术欣赏、课堂教学或者科学研究,在必要范围内使用肖像权人已经公开的肖像;(二)为实施新闻报道,不可避免地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
(三)为依法履行职责,国家机关在必要范围内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
(四)为展示特定公共环境,不可避免地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
(五)为维护公共利益或者肖像权人合法权益,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的其他行为。
第一千零二十一条 【肖像许可使用合同解释规则】当事人对肖像许可使用合同中关于肖像使用条款的理解有争议的,应当作出有利于肖像权人的解释。
第一千零二十二条 【肖像许可使用合同解除权】当事人对肖像许可使用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任何一方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肖像许可使用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当事人对肖像许可使用期限有明确约定,肖像权人有正当理由的,可以解除肖像许可使用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因解除合同造成对方损失的,除不可归责于肖像权人的事由外,应当赔偿损失。
B 有关隐私权
第一千零三十二条 自然人享有隐私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刺探、侵扰、泄露、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
隐私是自然人的私人生活安宁和不愿为他人知晓的私密空间、私密活动、私密信息。
第一千零三十三条 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权利人明确同意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实施下列行为:
(一)以电话、短信、即时通讯工具、电子邮件、传单等方式侵扰他人的私人生活安宁;
(二)进入、拍摄、窥视他人的住宅、宾馆房间等私密空间;
(三)拍摄、窥视、窃听、公开他人的私密活动;
(四)拍摄、窥视他人身体的私密部位;
(五)处理他人的私密信息;
(六)以其他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
所以,太古里那起事件,拍摄者以及短视频制作并上传者并无过错。
dispatch (dispatch) 在 ta 的帖子中提到:
以下均不包含私密部位的讨论。
1 男拍女: 公共场所(地铁、广场)拍女生照片叫不叫偷拍?路上正常拍美女叫不叫偷拍?春熙路那些举着相机拍美女的算不算偷拍?
2 女拍男:公共场所(地铁、广场)拍男生照片叫不叫偷拍?路上拍帅哥叫不叫偷拍?机场举着手机拍男明星的叫不叫偷拍?
……
不拍隐私部位,不算偷拍。
拍到面部不能用于商业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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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均不包含私密部位的讨论。
1 男拍女: 公共场所(地铁、广场)拍女生照片叫不叫偷拍?路上正常拍美女叫不叫偷拍?春熙路那些举着相机拍美女的算不算偷拍?
2 女拍男:公共场所(地铁、广场)拍男生照片叫不叫偷拍?路上拍帅哥叫不叫偷拍?机场举着手机拍男明星的叫不叫偷拍?
……
感觉近年来最容易产生争议的就是在公众场合拍照的时候把周围陌生人的脸拍进去了,之后发社交媒体上。如果因为各种原因火了导致很多人浏览,被拍的陌生人很可能受到很大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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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均不包含私密部位的讨论。
1 男拍女: 公共场所(地铁、广场)拍女生照片叫不叫偷拍?路上正常拍美女叫不叫偷拍?春熙路那些举着相机拍美女的算不算偷拍?
2 女拍男:公共场所(地铁、广场)拍男生照片叫不叫偷拍?路上拍帅哥叫不叫偷拍?机场举着手机拍男明星的叫不叫偷拍?
……
本来以为是关于立法的问题兴致勃勃点进来,没想到还是性别对立,low了点,溜了
dispatch (dispatch) 在 ta 的帖子中提到:
以下均不包含私密部位的讨论。
1 男拍女: 公共场所(地铁、广场)拍女生照片叫不叫偷拍?路上正常拍美女叫不叫偷拍?春熙路那些举着相机拍美女的算不算偷拍?
2 女拍男:公共场所(地铁、广场)拍男生照片叫不叫偷拍?路上拍帅哥叫不叫偷拍?机场举着手机拍男明星的叫不叫偷拍?
……
哪里有挑起对立呢?
你在地铁上拍了个美女被她抓住,和一个女生在地铁上拍了个帅哥被他抓住,理应得到相同的舆论和法律处理,不是吗
bmzyymjr (蹭课王) 在 ta 的帖子中提到:
本来以为是关于立法的问题兴致勃勃点进来,没想到还是性别对立,low了点,溜了
我觉得你应该去看上面几楼给你摘抄的相关法律条文。以及你说的这两种事情具体如何发生,法律如何处理,你需要进行摘抄举证以供大家讨论,平白无故说得这么模糊,加上带有浓厚个人情感色彩,赌气式的描述很难不让人认为你在挑起男女对立
dispatch (dispatch) 在 ta 的帖子中提到:
哪里有挑起对立呢?
你在地铁上拍了个美女被她抓住,和一个女生在地铁上拍了个帅哥被他抓住,理应得到相同的舆论和法律处理,不是吗
问题难道不是对立的吗?
一堆女的在抖音、小红书海底捞就合理了 男的拍个火车站都要被举报 张薇事件,成都地铁鞋子上的亮片都要被举报成偷拍 还不够吗?
bmzyymjr (蹭课王) 在 ta 的帖子中提到:
我觉得你应该去看上面几楼给你摘抄的相关法律条文。以及你说的这两种事情具体如何发生,法律如何处理,你需要进行摘抄举证以供大家讨论,平白无故说得这么模糊,加上带有浓厚个人情感色彩,赌气式的描述很难不让人认为你在挑起男女对立
如何处理的 麻烦你去搜一下成都地铁的第一次审理结果哈
加上你这么激烈的像被踩了尾巴的猫一样 很难想象你是不是在对立中享受了偏袒而不想被取消这个偏袒的福利而已
bmzyymjr (蹭课王) 在 ta 的帖子中提到:
我觉得你应该去看上面几楼给你摘抄的相关法律条文。以及你说的这两种事情具体如何发生,法律如何处理,你需要进行摘抄举证以供大家讨论,平白无故说得这么模糊,加上带有浓厚个人情感色彩,赌气式的描述很难不让人认为你在挑起男女对立
?你没事吧
“一堆女的”“男的”你这算举例子?啊?这不就典型的挑起对立的说辞吗
麻烦你整理点具体事件和处理方法再出来说话,哪怕有统计结果也行,别搁这儿一堆一堆的,好像没上过学一样
CapricorN (Kap!Tal) 在 ta 的帖子中提到:
问题难道不是对立的吗?
一堆女的在抖音、小红书海底捞就合理了 男的拍个火车站都要被举报 张薇事件,成都地铁鞋子上的亮片都要被举报成偷拍 还不够吗?
笑死,照你这种推想方法我还可以合理怀疑你是想获得偷拍自由在这争取呢
CapricorN (Kap!Tal) 在 ta 的帖子中提到:
如何处理的 麻烦你去搜一下成都地铁的第一次审理结果哈
加上你这么激烈的像被踩了尾巴的猫一样 很难想象你是不是在对立中享受了偏袒而不想被取消这个偏袒的福利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