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制内不只一个马翔宇
《公务员法》第六十条:公务员执行公务时,认为上级的决定或者命令有错误的,可以向上级提出改正或者撤销该决定或者命令的意见;上级不改变该决定或者命令,或者要求立即执行的,公务员应当执行该决定或者命令,执行的后果由上级负责,公务员不承担责任;但是,公务员执行明显违法的决定或者命令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
一言难尽。体制内不止一个马翔宇。
【转】走过半生才明白能当官的要领:贴靠。80%天生,20%机缘。很多有一技之长的,往往不能丝滑地贴靠,或者压根就顶着来。还有一撮,十分想贴靠,但是本事在那里,大boss反而忌惮,也是命。不过如此吧。
hsjs (hsjs11) 在 ta 的帖子中提到:
《公务员法》第六十条:公务员执行公务时,认为上级的决定或者命令有错误的,可以向上级提出改正或者撤销该决定或者命令的意见;上级不改变该决定或者命令,或者要求立即执行的,公务员应当执行该决定或者命令,执行的后果由上级负责,公务员不承担责任;但是,公务员执行明显违法的决定或者命令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
一言难尽。体制内不止一个马翔宇。
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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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法》第六十条:公务员执行公务时,认为上级的决定或者命令有错误的,可以向上级提出改正或者撤销该决定或者命令的意见;上级不改变该决定或者命令,或者要求立即执行的,公务员应当执行该决定或者命令,执行的后果由上级负责,公务员不承担责任;但是,公务员执行明显违法的决定或者命令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
一言难尽。体制内不止一个马翔宇。
如果到最后,各种岗位都是“谁是谁的秘书”、“谁是谁的女婿”、“谁是谁的亲戚”,那么之前所有的专业化努力也就都落空了。
hsjs (hsjs11) 在 ta 的帖子中提到:
《公务员法》第六十条:公务员执行公务时,认为上级的决定或者命令有错误的,可以向上级提出改正或者撤销该决定或者命令的意见;上级不改变该决定或者命令,或者要求立即执行的,公务员应当执行该决定或者命令,执行的后果由上级负责,公务员不承担责任;但是,公务员执行明显违法的决定或者命令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
一言难尽。体制内不止一个马翔宇。
祝欢最后怎么被处理的来着
hsjs (hsjs11) 在 ta 的帖子中提到:
《公务员法》第六十条:公务员执行公务时,认为上级的决定或者命令有错误的,可以向上级提出改正或者撤销该决定或者命令的意见;上级不改变该决定或者命令,或者要求立即执行的,公务员应当执行该决定或者命令,执行的后果由上级负责,公务员不承担责任;但是,公务员执行明显违法的决定或者命令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
一言难尽。体制内不止一个马翔宇。
(七)对党的决议和政策如有不同意见,在坚决执行的前提下,可以声明保留,并且可以把自己的意见向党的上级组织直至中央提出。
(八)向党的上级组织直至中央提出请求、申诉和控告,并要求有关组织给以负责的答复。
党的任何一级组织直至中央都无权剥夺党员的上述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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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法》第六十条:公务员执行公务时,认为上级的决定或者命令有错误的,可以向上级提出改正或者撤销该决定或者命令的意见;上级不改变该决定或者命令,或者要求立即执行的,公务员应当执行该决定或者命令,执行的后果由上级负责,公务员不承担责任;但是,公务员执行明显违法的决定或者命令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
一言难尽。体制内不止一个马翔宇。
我大明律载有明文,听命行事是公罪
公罪
不j i 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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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法》第六十条:公务员执行公务时,认为上级的决定或者命令有错误的,可以向上级提出改正或者撤销该决定或者命令的意见;上级不改变该决定或者命令,或者要求立即执行的,公务员应当执行该决定或者命令,执行的后果由上级负责,公务员不承担责任;但是,公务员执行明显违法的决定或者命令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
一言难尽。体制内不止一个马翔宇。
苏州尚且如此,渔村尚且如此,其他地方呢?仅供大家参考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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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法》第六十条:公务员执行公务时,认为上级的决定或者命令有错误的,可以向上级提出改正或者撤销该决定或者命令的意见;上级不改变该决定或者命令,或者要求立即执行的,公务员应当执行该决定或者命令,执行的后果由上级负责,公务员不承担责任;但是,公务员执行明显违法的决定或者命令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
一言难尽。体制内不止一个马翔宇。
在顶着北大title的论坛上,发个帖子,纯讲述自己的经历和感受,没说g歌(第一句)、没说gj歌(第一句)、没说xf(第一条),依然被抽楼抽得不成样子、删帖删得不成样子。你怕什么?
hsjs (hsjs11) 在 ta 的帖子中提到:
苏州尚且如此,渔村尚且如此,其他地方呢?仅供大家参考吧。
这就是你的不对了
它小时候父母去世的时候,灵堂就是被人贴满了你发的这些东西,都已经成它的ptsd了,你应该理解尊重
hsjs (hsjs11) 在 ta 的帖子中提到:
在顶着北大title的论坛上,发个帖子,纯讲述自己的经历和感受,没说g歌(第一句)、没说gj歌(第一句)、没说xf(第一条),依然被抽楼抽得不成样子、删帖删得不成样子。你怕什么?
当年认识的一起同来渔村的,这两年也陆陆续续走了好几个了,虽然不像中小学教师离职那样大规模吧。其中一个师弟,对门理工本硕,非常聪明也非常忠厚,也离开了,并且宁愿走辞退。哎,一言难尽。
hsjs (hsjs11) 在 ta 的帖子中提到:
《公务员法》第六十条:公务员执行公务时,认为上级的决定或者命令有错误的,可以向上级提出改正或者撤销该决定或者命令的意见;上级不改变该决定或者命令,或者要求立即执行的,公务员应当执行该决定或者命令,执行的后果由上级负责,公务员不承担责任;但是,公务员执行明显违法的决定或者命令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
一言难尽。体制内不止一个马翔宇。
我以为体制内多几个马翔宇,也许会好一些,但是,毕竟敢怒不敢言的人是多数。
hsjs (hsjs11) 在 ta 的帖子中提到:
《公务员法》第六十条:公务员执行公务时,认为上级的决定或者命令有错误的,可以向上级提出改正或者撤销该决定或者命令的意见;上级不改变该决定或者命令,或者要求立即执行的,公务员应当执行该决定或者命令,执行的后果由上级负责,公务员不承担责任;但是,公务员执行明显违法的决定或者命令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
一言难尽。体制内不止一个马翔宇。
是的,很多年轻人有马翔宇的遭遇,但体制保护不了他们。就像他说的,想要只是依法依规履职而不受排挤打压,也是很难的。
jiangcr (铺路石) 在 ta 的帖子中提到:
我以为体制内多几个马翔宇,也许会好一些,但是,毕竟敢怒不敢言的人是多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