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高院新规:“户口违约金”原则上不予支持
还是要赔钱的,但是我们可以要求企业对所产生的损失进行举证,一般是达不到合同的赔偿金的。
EvaSkyIIXIXV (车打猪小花) 在 ta 的帖子中提到:
关于印发《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北京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解答(一)》的通知
“82.用人单位为其招用的劳动者办理了本市户口,双方据此约定了服务期和违约金,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违约金的,如何处理?
用人单位为其招用的劳动者办理了本市户口,双方据此约定了服务期和违约金,用人单位以双方约定为依据要求劳动者支付违约金的,不应予以支持。确因劳动者违反了诚实信用原则,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劳动者应当予以赔偿。”
秒变招聘费用、培训费用等,还是得赔。再不行,就找着各种理由不办理转档案等手续,劳动者还是得就范。
EvaSkyIIXIXV (车打猪小花) 在 ta 的帖子中提到:
关于印发《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北京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解答(一)》的通知
“82.用人单位为其招用的劳动者办理了本市户口,双方据此约定了服务期和违约金,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违约金的,如何处理?
用人单位为其招用的劳动者办理了本市户口,双方据此约定了服务期和违约金,用人单位以双方约定为依据要求劳动者支付违约金的,不应予以支持。确因劳动者违反了诚实信用原则,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劳动者应当予以赔偿。”
据了解现在已经少有违约金的说法了,签的都是赔偿合同
EvaSkyIIXIXV (车打猪小花) 在 ta 的帖子中提到:
关于印发《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北京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解答(一)》的通知
“82.用人单位为其招用的劳动者办理了本市户口,双方据此约定了服务期和违约金,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违约金的,如何处理?
用人单位为其招用的劳动者办理了本市户口,双方据此约定了服务期和违约金,用人单位以双方约定为依据要求劳动者支付违约金的,不应予以支持。确因劳动者违反了诚实信用原则,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劳动者应当予以赔偿。”
敲黑板,划重点,这句话最重要的词是“原则”!!!
原则上可以,原则上不可以,细细品味
EvaSkyIIXIXV (车打猪小花) 在 ta 的帖子中提到:
关于印发《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北京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解答(一)》的通知
“82.用人单位为其招用的劳动者办理了本市户口,双方据此约定了服务期和违约金,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违约金的,如何处理?
用人单位为其招用的劳动者办理了本市户口,双方据此约定了服务期和违约金,用人单位以双方约定为依据要求劳动者支付违约金的,不应予以支持。确因劳动者违反了诚实信用原则,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劳动者应当予以赔偿。”
什么诚实信用原则,如果企业随意解聘一个刚入职新人最多赔一个月工资,这个时候怎么不谈诚实信用原则了,望劳动者被PUA时不要帮着数钱
WebberW (人语燕归林) 在 ta 的帖子中提到:
但是后面有“确因劳动者违反了诚实信用原则,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劳动者应当予以赔偿”这一条,估计还是要赔钱的
写是写了,但是有些情况下象征性赔一点甚至不赔,不缺人的地方不靠这个卡人
Abfall (sss) 在 ta 的帖子中提到:
总行貌似都有十几万的违约金
这种大地方走正规流程,不赔钱的话反而不给你转档和开离职证明了
payne (会飞的老虎) 在 ta 的帖子中提到:
写是写了,但是有些情况下象征性赔一点甚至不赔,不缺人的地方不靠这个卡人
什么?劳动合同法在北京市是个摆设?
dby (咩咩羊) 在 ta 的帖子中提到:
随便规定,没人执行,假如劳动合同法有用,大家还需要这么卷码。。。
现在都是培训费……
EvaSkyIIXIXV (车打猪小花) 在 ta 的帖子中提到:
关于印发《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北京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解答(一)》的通知
“82.用人单位为其招用的劳动者办理了本市户口,双方据此约定了服务期和违约金,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违约金的,如何处理?
用人单位为其招用的劳动者办理了本市户口,双方据此约定了服务期和违约金,用人单位以双方约定为依据要求劳动者支付违约金的,不应予以支持。确因劳动者违反了诚实信用原则,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劳动者应当予以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