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uest 个人主页 修改帐号 退出
TallestDwarf [离线]
TallestDwarf
3.5中级站友
这个条例并没有给出“公共场所”的定义和适用范围,导致你提到的“赤膊”无法执行。例如,游泳馆算不算公共场所?赤膊行不行?运动场与游泳馆有何不同?没有具体规定,就没有执行的可能性。
另外,本条例明确规定了只有违反第三章规定的才处理,然而条例中关于赤膊的说法只出现在第二章,所以本条例不能作为处理赤膊的依据。
Magpie (喜鹊) 在 ta 的帖子中提到:
北京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 2020年
第十七条 在维护公共场所秩序方面,应当遵守下列文明行为规范:
(二)着装整洁,不在公共场所赤膊;
……
请您先 登录 再进行发帖
您输入的密码有误,请重新输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