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领“部分遗失物品”!! - 失物招领(LostFound)版 - 北大未名BBS

招领“部分遗失物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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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物招领

该用户不存在
<ASCIIArt> 置顶 #10

近日,接到理科教学楼、第二教学楼的工作人员转交 部分遗失物品,请失主带有效身份证件,务必请“失主本人”前来认领。(若冒领将依法追究)


地址:保卫部一层101房间  治安接待室


电话:62751331

发表于2020-11-24 11:39: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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