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IC版规【2016年版】 - 图片艺术(Pictures)版 - 北大未名BBS

PIC版规【2016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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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rsflame [离线]

 

6.1未名湖

发帖数:3.5万 原创分: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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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SCIIArt> 置顶 #3

一、贴图部分


1.1、禁止发表反动、政治攻击性图片以及其他可能影响本站、本版生存的图片,

     违者酌情取消POST权限7-14天。


1.2、上传图片时应注意版权等信息,发布他人照片请注明“已授权”字样,

     任何由版权引起的纠纷由发布者自行承担;未经当事人同意擅自发布他人照片者,

     取消POST权限1-7天,情节严重,造成恶劣影响的,取消POST权限7-14天。


1.3、禁止任何形式的广告,违者酌情处以警告直至取消POST权限7-14天。允许

     推荐、评价图片相关网站。


1.4、禁止发表恐怖、恶心等容易引起广大网友反感的图片,以及影响版面正常讨论气氛

     的图片。对于此类图片版务保留删除权力,酌情处以警告或取消POST权限1-7天。屡次

     发表者,取消post权限7-14天。


1.5、禁止发表黄色淫秽图片,违者酌情取消POST权限7-14天。


1.6、禁止在版面上发布签名档,所有签名档必须发布在精华区专设的QMD目录下。

     凡在版面上发布签名档,删除原文,并取消发帖者POST权限1天;

     禁止测试签名档、空文show签名档,违者处以警告或取消POST权限1-3天。


1.7、求图的帖子请在标题注明“[求图]”字样,以免误删,标题中请说明所求图片

     主题,违者删除帖子。求违规图片者,处以警告或取消1-7天POST权限。

 

二、讨论部分


2.1、如对版面的图片主题或是内容有较大意见,请以站内信的形式向版务反映,不要直

     接不要直接在版面发表。若有必要,版务会与网友沟通,做出适当调解。


2.2、对于以任何方式蓄意挑起争端,扰乱版面秩序者,取消POST权限7-14天。


2.3、禁止发表无关话题,包括抢整、征友等等,违者视情况取消POST权限1-5天。


2.4、提倡合理的讨论;禁止大量灌水,情节严重的,将取消1-7天POST权限。


2.5、禁止人身攻击、粗口或不文明用语,违者取消1-7天POST权限,情节恶劣的

   取消7-14天POST权限。


2.6、禁止使用“old”或表达该意的类似词语打击网友贴图,违者取消POST权限 1-7天。



三、附则部分


3,1、版面文章标记规则:“m”-新颖,原创,广受欢迎或具有保留价值的图片或文章;



    “g”-版务公告,图片资源,技术类文章;“b”-系统公告以及兼具“m”“g”

     要求的文章.非gif,jpg,png等格式图片,原则上不标记“m”或收入精华区。


3,2、重要公告将被置底;网友亦可申请置底,版务酌情予以驳回或批准1-10天的置底。


3,3、所有图片请自行保留好备份,不提供从删除区和系统备份中寻找图片服务。不对

     因各种原因导致的图片丢失而带来的损失负责。


3,4、版务保留随时删除版面文章的权力,保留不经警告直接封禁发表文章权限的权力,

     保留对本细则的解释权力。对于本细则中没有列出的违禁行为,版务保留直接处理

     的权力。


3,5、版务保留对严重违反版规者从重处罚的权力,除在本版进行处罚外,

     如有必要,同时提交区务、站务进行处罚。


3.6、本细则将视版面管理实际情况随时予以修改,修改之后将于版面发表修改后的

     全文,并且标注出修改的内容。


3.7、本细则与站规冲突者,以站规为准。与站规冲突部分不影响本细则其他有效部分的

     执行。违反站规者,将提交站务处理。站务的处理不影响版务依照本细则在本版进

     行处理。


3.8、本细则从公布之日起试行。欢迎对本细则以及本版管理的建设性意见。对于本细

     则以及版务管理有意见者,可以至0 BBS系统区Sysop版反应,或者到0 BBS系统区



     Arbitration版提起对版务的投诉与弹劾。

签名档


错过很多东西,很多美好的东西

现在只希望不会错过你说“我爱你”

只是现在的我才终于明白

即使我错过

你仍然会等待


sram 最后修改于2016-12-01 15:57:49
  • 发表于2008-03-28 21:2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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