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失物招领的友情提醒 - 法学院(Law)版 - 北大未名BBS

关于失物招领的友情提醒

[复制链接] 浏览该主题帖

gloriazyj [离线]

Law12‖花見に行きたい

该用户不存在
<ASCIIArt> 置顶 #3


  从上学期开始本版就已经有在Law_lost这条路上一去不回的趋势,在此特别鸣谢一下

LostFound两位辛勤版务afan和Lostlord同学,以及来发布转载失物信息挽救敝院节操的

各位热心同学。


  最近重新看了下半年的记录,才发现部分失物招领信息中的联系方式还保留在版上,作

为版务,这是我个人的失职,非常抱歉。同时提醒各位发布转载信息的同学,注意保护个

人信息安全,尽量做到:[31; 47mA用汉字一二三四或壹貳叁肆代替阿拉伯数字发布手机号或者学

号;B找到失主后最好不要直接删除,而是及时编辑掉原帖和转载帖中的信息,当然也可

以直接联系版务进行操作。


  以上,祝大家新学期生活顺心学业进步!


################################################


PS一定要吐槽下,这学期到底是丢了多少校园卡啊,编辑得手都快断了……


签名档

Ut praestem Pyladen, aliquis mihi praestet Oresten.

Hoc non fit verbis, Marce; ut ameris,ama.


 最后修改于2013-09-09 14:34:04
  • 发表于2013-09-09 14:01:16

请您先 登录 再进行发帖

快捷回帖
标题
建议:≤ 24个字
签名档
发布(Ctrl+回车)

您输入的密码有误,请重新输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