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同学给我介绍了个二婚离异带娃男 - 心理健康(Mentality)版 - 北大未名BBS

Re: 同学给我介绍了个二婚离异带娃男

[复制链接] 浏览该主题帖

StupidReader [离线]

不能死读书

3.8中级站友

发帖数:1174 原创分:0
关注
<ASCIIArt> #20540

挖坑的人还说是男方被设局、男方要求离婚,孩子还给男方,已经违反法律常识了。既然是虚构编故事建议封号。



1、哺乳期内,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可以离婚。双方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没有限制。


2、哺乳期内,男方不得提出诉讼离婚


,不可以离婚。即分娩后一年内,男方起诉离婚的,法院不受理。


3、哺乳期内,男方提起诉讼离婚,如果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的男方离婚请求的,则没有限制。这属于特殊情况,可以离婚。


4、哺乳期内,女方提出离婚的,法院会受理,可以离婚。


根据婚姻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定,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所以,在哺乳期夫妻双方离婚的,孩子一般判给女方。

Magpie (喜鹊) 在 ta 的帖子中提到:

刚出月子就离婚,是刚从产科出院就去民政局开冷静期cd了?

发表于2025-08-26 21:04:43

请您先 登录 再进行发帖

快捷回帖
标题
建议:≤ 24个字
签名档
发布(Ctrl+回车)

您输入的密码有误,请重新输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