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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同学给我介绍了个二婚离异带娃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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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onymous [离线]

成昆

<ASCIIArt> #20543

很显然,这些信息我在前面提到的时候,就已经加了限定词,均是男方的解释口径,实在佩服您武断的自信和缺乏的想象力。

StupidReader (不能死读书) 在 ta 的帖子中提到:

挖坑的人还说是男方被设局、男方要求离婚,孩子还给男方,已经违反法律常识了。既然是虚构编故事建议封号。

1、哺乳期内,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可以离婚。双方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没有限制。

2、哺乳期内,男方不得提出诉讼离婚

……

发表于2025-08-26 21:5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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