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同学给我介绍了个二婚离异带娃男 - 心理健康(Mentality)版 - 北大未名BBS

Re: 同学给我介绍了个二婚离异带娃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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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onymous [离线]

成昆

<ASCIIArt> #20545

再多嘴解释几句,毕竟这个号也用了好久,知道我号的熟人太多。您提到的这些,也正是我当时犹豫和害怕的地方。我完全不了解这背后究竟发生了什么,能达到哺乳期间离婚和由他抚养孩子的这样一个结果。BTW,如果版务同样觉得编造…可否在封禁之前私聊我

StupidReader (不能死读书) 在 ta 的帖子中提到:

挖坑的人还说是男方被设局、男方要求离婚,孩子还给男方,已经违反法律常识了。既然是虚构编故事建议封号。

1、哺乳期内,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可以离婚。双方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没有限制。

2、哺乳期内,男方不得提出诉讼离婚

……

发表于2025-08-26 22:3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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