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山西大同
[复制链接] 浏览该主题帖不同意你的说法
虽然DNA会极大提高说服力,但是DNA不是必须的
被害人陈述是否稳定、是否存在前后矛盾,是法院是否信赖的核心因素之一
“确实、充分” ≠ 必须有全部证据,关键是能形成互相印证的逻辑闭环
首先男方承认了“发生性行为”,而且没有任何一方否认“发生性行为”,双方没有矛盾的供述,这个是非常关键的。
你觉得在这种情况下要怎么判未遂?
在目前看到的强奸未遂案件中,都会对“未遂”的原因作出明确的解释,并且这个解释需要双方没有矛盾的论述,对吧?
案号:(2020)沪0115刑初3847号:违背被害人韦某的意愿进入韦某卧室内,抚摸、亲吻韦某,欲强行和韦某发生性关系,因韦某反抗、呼救而未得逞。https://www.hshfy.sh.cn/shfy/web/flws_view.jsp?pa=adGFoPaOoMjAyMKOpu6YwMTE10Myz9TM4NDe6xSZ3c3hoPTIPdcssz
案号:(2024)沪0114刑初1272号:陈某遂采用强行脱樊某某衣、裤等方式,欲与樊发生性关系,因其生殖器无法勃起而未遂。https://www.hshfy.sh.cn/shfy/web/flws_view.jsp?pa=adGFoPaOoMjAyNKOpu6YwMTE00Myz9TEyNzK6xSZ3c3hoPTIPdcssz
案号:(2023)沪0114刑初1066号:被害人为摆脱王某1控制张口咬住王手部不放,王某1无奈之下求饶后被害人松某,后王某1从被害人家中逃离。https://www.hshfy.sh.cn/shfy/web/flws_view.jsp?pa=adGFoPaOoMjAyM6Opu6YwMTE00Myz9TEwNja6xSZ3c3hoPTMPdcssz
haoba (峰峰SIS07|今天超开心啊) 在 ta 的帖子中提到:
是我不严谨,不是法律层面的“证据不足”,法律层面证据不足,那就要发回重审了。
你可以理解为,“证据不够充足”,“未达到让人无法质疑”的铁案标准。
这是从舆情公关的角度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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