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最高法定调:烂尾楼业主可追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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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490
但一般楼盘的销售公司都是为这个楼盘临时成立的,卖完房早就没这个法人了,你找谁追款呐(
lea (无爱即无忧) 在 ta 的帖子中提到:
7月24日起,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审理执行异议之诉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简称《解释》)正式施行,为长期受困于烂尾楼的购房者提供更坚实的法律保障。
《解释》的核心点在于:当商品房消费者因房屋无法交付且无实际交付可能,导致购房合同解除时,其请求在房产变价款中支持价款返还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这直接回应了社会普遍关注的“退房难、退款更难”的痛点。
长期以来,执行异议之诉缺乏统一裁判规则,导致实践中救济渠道不畅、法律适用尺度不一,甚至出现虚假诉讼等问题。此《解释》共二十三条,不仅细化了商品房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具体规则,如请求办理产权登记、合同解除后已付房款处理等,更特别针对烂尾楼问题开出“药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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梦里不知西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