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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吸毒记录封存没有人讨论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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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lancRedCesc [离线]

Le Professeur

3.5水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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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SCIIArt> #27784

有没有可能,“法律口说吸毒没那么严重”是一个伪命题...


一个东西对个体是否有害本身就不应该是法律说了算的。举个完全不恰当,只是用来解释法律和个体危害的例子:都知道农药是有毒的,也没有人会去喝,但是这件事一定要靠“喝农药会受到刑法约束”来告诉人们吗?


整个议题的关键逻辑:(1)吸毒对吸毒者自身有极大的危害;(2)吸毒者有很大概率会以其他犯罪的形式威胁到公共安全;(3)群众希望通过远离暴力犯罪者/法律控制保护自己;(4)群众希望有渠道了解哪些人是现行犯;(5)对现行犯的恐惧导致群众自然想要推测什么人是潜在现行犯;(6)社会群体对潜在现行犯的怀疑往往会导致有犯罪记录的人再次犯罪。


你说的无所适从是从(1)的角度提出的,但是(1)根本就不应该依赖法律。

(2)-(4)单独拿出来都没问题,但是(2)的逻辑是概然逻辑。

(5)-(6)就存在扩大解释导致有可能被社会重新改造的人再次走向犯罪道路的问题。


所以最好的方式就是在(4)和(5)-(6)之间找平衡点,这也是当下法律的初衷之一。

Proj (Happy) 在 ta 的帖子中提到:

立法和行政有引导和管理的责任。但是平心而论行政不是一个集体意志,宣传上给大家对于毒品危害那么大的力度然后法律口说吸毒没那么严重,这是让群众无所适从的行为,也是激起大家普遍反对的主要原因。毒品危害的宣传包括但不限于对人体的损伤,对家人的危害,以及对治安的危害。包括对欧洲和美国等大麻合法化地区的宣传。这都是你的所谓行政的引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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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rsene Wenger has done it again!

发表于2025-12-04 16:3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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