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吸毒记录封存没有人讨论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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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普通人的逻辑混乱,会非常直观的体现在他的发言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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哥们,哥们。你就是这样的人。你除了扣帽子之外什么都不会,不会论证,不会回应,但是你非常莫名其妙的说话永远高高在上。但是还好根本没有人把你的话往心里去。如果我在校园里遇到你这样的人,我会和朋友会在饭桌上笑你一整晚。
In case you never know, “朋友”一般是指与你互相欣赏,关心你说了什么的人。不客气。
我在这里大发慈悲地指出你的最新逻辑漏洞之一。用你可能最喜欢的一句话讲,“若批评不自由、则赞美无意义。”我请问,我不过是批判了两位具体无比的法学者,什么是对“法学界如此仇恨”?其他人是你帮我恨的?你的定量分析能力就像是得了痢疾,只有“没拉/窜爆了”两种选项,就像你的用户对象赵教授“不封存n年XX万全社会都不能考公务员”的震撼数学推演一样。
缺少基本定量分析的能力,就当不了超市的采购经理——这是事实。但缺少定量分析能力的人,却作为法学教授登堂入室——这也是事实。你为什么不回复我的论点,我帮你画出了重点,你在对着墙角说什么呢?既然都是事实,为什么你这么急躁?因为采购经理是“普通人”,法学教授更加高贵吗?
如果我不是对法学界有期待,我为什么要惊讶于水平低的人混进这个队伍里?我为什么不像看个笑话一样把你放了。我究竟是对法学界仇恨,还是——对这两个水平和你一样低的领国家财政吃饭构成公共资源浪费并试图造成更加重大社会负担的现象——予以恨铁不成钢般善意而严厉的批判呢?
以及,是的,我就是本校学法的。您对我讨论法学问题的资格有任何疑问,可与招生办或学位委员会理论。(但真的可以吗?这可是高贵的法学界做的结论哦?)我深知这个学科的研究短板和这群人的鱼龙混杂,所以我主观对法学批评相当OK。
然后如果你是个学弟,哎我靠那可真特么丢人。
RyanYHan (知行合一) 在 ta 的帖子中提到:
普通人的逻辑混乱,会非常直观的体现在他的发言上
针对封存与否这件事情,本身的重点就是“行政处罚的个人信息是否应当封存,不予随意调阅”
我反复强调,公权力是强大且难以为个人所对抗的,因此刑法、行政法都需要具有谦抑性,也就是不能肆意的扩大或滥用刑法和行政处罚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