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务]设计项目须知与联系方式
[复制链接] 浏览该主题帖协会联系人:
张怡
未名ID:Ileana
18621728O4O
邮箱:ileanaaa@qq.com
也可联系:wearepkupi@126.com
为了您的便利和避免不必要的误会与冲突,保障您和设计师的权益,在交办"派"设
计协会进行项目设计之前,请您耐心阅读以下须知,以对我们的工作和工作间交流有一
个大致了解,利于设计工作的顺利进行。
一 声明
"派"设计协会是北京大学团委学生团体部下的学生社团,我协会本身不具备营利属
性。协会在设计过程之中承担中介角色,由协会与设计委托人共同选择设计师,交办设
计师进行设计。
设计过程是委托人与设计师一对一的交流,协会在中间仅起辅助作用,选择权属于
委托人。
协会对最终设计品、最终报酬不负责任,但如设计师与委托人之间存在冲突,或您
有任何利于今后协会发展的意见,我们十分愿意接受。
二 交办流程
1联系协会负责人
需简要说明您的单位、设计(活动)的内容及重大程度、时长(交稿日期)、具体
设计项目和数量、预计报酬。
2双方决定人选与大致报酬
协会负责人经过一天以内的联系,推荐一名或多名设计师(一般为一名),由委托
人查看其作品(或简介作品集)后决定人选。
负责人提供参考报酬价格,委托人认为可以接受的,进入下一步骤。
P.S.由于设计师为学生,人数及其课余时间均有限,又考虑到其他因素(如委托人
给出的设计时间过紧,题材限制和水平要求等)限制,我们不能保证每一次都能为您寻
找到最合适的设计师。对此我们表示抱歉。
3设计过程
委托人与设计师交流,商定具体设计项目要求和最终价格。双方在此过程中充分交
流讨论,决定大致方向与部分细节(如色彩、风格、素材运用)。
设计师进行设计,于规定时间交由委托人审核并交流、修改。最终确定后进行设计
品和报酬的交付。
4反馈
设计结束。设计过程中如有问题或冲突,双方可向协会反馈,协会予以调解,但协
会不承担赔偿或其他责任。
三 常见问题
1委托人需要向设计师提供哪些材料与信息?
A具体设计项目要求及细节
如:7m*3m展板一款,A3海报两款,易拉宝一款。
委托人根据自身主题与目的给出预期,如中国传统风格,红色为主。
在此过程中,设计师有权利与义务根据经验与实际效果对委托人的要求提出更改意
见,双方交流决定。
B设计报酬
按照参考价格商定,双方经过商定后的报酬为最终报酬。
C素材、文字
委托人需在设计之前,将设计过程中需要的素材打包转交设计师。 如因时间和
安排问题有部分素材未到位,委托人应尽快提交,如因素材未到位造成的设计拖延,设
计师不负责任。
具体的素材和文字应用问题,应该由双方协商来决定。在此过程中,设计师有权利
与义务根据经验与实际效果对委托人的要求提出更改意见,双方交流决定。
对于提供的文字内容中存在错误的,设计师没有义务进行修改。请提前检查文案并
确保其正确性。
D明确的初稿、终稿交稿日期
(见后)
2 关于设计品的交稿时间
我们建议您设定一个具体的初稿(二稿)审稿日期与终稿交付日期,以便于进一步
的修改和交流,为您的设计提供便利。
如:1月10日需要设计品,于1月1日开始设计,可将终稿日期设为1月9日,初稿交付
日期设为1月7日等等。
设计师在初稿(二稿)审稿日期提交稿件预览图(非源文件),委托人审核,提出
修改意见。
在初稿审稿日期之前,设计师有权利不将稿件给予委托人查看。
3 关于设计稿件的修改与协商
委托人应在初稿(二稿)交稿后对初稿(二稿)统一提出比较详尽的修改意见,请
将所有意见汇总后再反馈给设计师。在修改过程之中,请双方积极进行交流,以达到最
好的效果。
设计师经过进一步交流,进行修改,并于终稿交付日期交预览稿。
委托人最多可以进行3次统一修改。为了设计师的权益与便利,请勿将修改意见零碎地提
出。如有违背,设计师有权拒绝修改。
4 关于报酬与源文件的交付
在终稿结束,委托人最终确定设计后,由委托人给予设计师报酬,同时设计师交付
设计源文件。委托人具有对源文件的修改权。
对于暂时无法给予报酬的,委托人可与设计师商定报酬支付时间。
5 设计师与委托人的权利与义务
设计师有义务在指定日期内完成设计,按照委托人要求交流设计意见并进行修改,
于设计结束时交付源文件。设计师有与委托人交流设计细节、排版安排等的权利。
委托人有义务在设计前提供足量并可靠的材料与信息,于设计修改过程中合理交流
,于设计结束时按照约定交付报酬。委托人有权利决定设计的方向与最终定稿,并提出
修改意见。
若委托人未支付报酬或恶意拖欠,协会有权利将其列入信用黑名单。若设计师无故
拖欠稿件或放弃设计,委托人有权利拒绝支付报酬。
6 关于收据或发票的开具
我协会属于学校学生社团,不是独立单位,故无法开具任何发票、收据等。交办设
计活动属于个人间活动,故设计师也无法开具发票、收据。如有需要,可要求设计师填
写一份证明。
本须知适用于所有通过"派"设计协会进行的设计项目。
北京大学"派"设计协会
2011年9月